9月26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国庆旅游消费提示,针对热门景区和对外开放单位的“黄牛”抢票倒票问题,文旅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文化执法等多部门积极打击违法行为,并对平台和企业进行行政指导,规范涉及门票的旅游产品,要求各旅行社、平台企业不得发布销售热门景区和对外开放单位“门票+讲解”类产品,不得提供“门票”类产品代拍、代抢服务和上线相关代拍、代抢服务产品。作为消费者,旅游者也应该通过正规途径预约或购买门票,不应助长“黄牛”的违法行为。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还提示,社交网络平台的发展为旅游者了解购买旅游产品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但也可能造成“前端宣传招徕、中端组织参团、末端旅游目的地接待服务”割裂的不规范经营模式。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信息的直播博主并非最终组织旅游的旅行社,容易造成宣传信息夸大其词,实际服务货不对板,纠纷发生后推诿扯皮的局面。在通过社交平台选购旅游产品时,一定要确认提供服务的旅行社、合同签订的时间和方式,特别是不要被低价诱惑,更不要直接向所谓的“旅行社工作人员”个人转账,以免造成损失。
(原题:《北京市文旅局:不得发布销售热门景区“门票+讲解”类产品》吴其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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