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春秋航空发布公告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由王正华变更为王正华、王煜,此次权益变动为实际控制人王正华之妻陈秀珍逝世后的遗产继承所致,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公告,王正华与收购人王煜、王炜为父子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前,王正华持有春秋国旅 64.74%股权,持有春秋包机 51.82%股权,该等股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由王正华及其配偶陈秀珍分别拥有二分之一的所有权。因王正华的配偶陈秀珍逝世,根据陈秀珍的遗嘱,其去世后财产由王正华、王煜、王炜三人共同继承。
根据上述遗嘱并经王正华、王煜、王炜三人协商一致,王煜继承春秋国旅21.58%股权和春秋包机 17.27%股权;王炜继承春秋国旅 10.79%股权和春秋包机 8.64%股权。该等权益变动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王正华一人,变更为王正华和王煜,王炜为王正华和王煜的一致行动人。
(原题:《春秋航空: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王正华、王煜》关子辰 牛清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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