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旅游车船协会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四批全国自驾车旅居车营地
质量等级认定工作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适应旅游消费新趋势,规范自驾车旅居车旅游发展,促进旅游消费提质升级,中国旅游车船协会、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依据《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078-2019)行业标准及认定细则、《全国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将联合开展“第四批全国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一)坚持需求导向。推动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建设品质提升,做好C级营地品牌推广,不断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
(二)坚持质量优先。严格对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078-2019)行业标准及认定细则,坚持优中选优,选出创建工作实、示范作用强、创新力度大的营地,树立行业发展的标杆。
(三)坚持公平公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
二、认定程序
(一)按照行业标准《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078-2019)及认定细则要求,由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择优申报4C、5C级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各省推荐总数不超过3家。
(二)全国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认定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材料审核的4C级、5C级营地。
(三)认定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复核,确定认定结果后进行公示,并向社会公布。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行业标准《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078-2019)及认定细则要求;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
四)主要经营主体近2年无严重违法违规及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四、申报要求
(一)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提交资料
1.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函;
2.《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初审情况统计表》。
(二)营地企业提交资料
1.《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认定申请报告书》(第一、二部分由省厅填写并签章),包括营地基本信息、设施分布和经营状况等内容;
2.营地规划、自评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含文字、图片和视频);
3.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相关材料和营地立项申请书及批复文件;
4.营地管理机构关于近2年主要经营主体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和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书。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止,由各省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对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推荐上报。申报单位请输入网址“www.meicrowd.com/tool/ydrd/”进行注册并自评打分。所有文件电子版可关注“中国旅游车船协会”官方公众号,点击“协会通知”下载。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日期及文件上传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方式
(一)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件《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初审情况统计表》报送纸质材料,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public@meicrowd.com;
(二)《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认定申请报告书》报送纸质材料;营地平面图、自评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含文字、图片、视频和PPT介绍)报送电子版本,上传邮箱为 public@meicrowd.com。其中,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用A4纸打印装订;电子版本请拷贝至U盘,随同纸质文件一同寄送至中国旅游车船协会秘书处。
七、联系方式
1.全国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认定办公室联系人:刘丽群、张艺驰
联系电话:18547073158、010-6520146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57号院4号楼402室邮编:100006
2.申报材料咨询联系人:刘德成
联系电话:15001027834
邮箱:public@meicrowd.com特致此函。
附件:1.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函模板
2.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初审情况统计表
3.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认定申请报告书
4.必要材料清单
5.《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行业标准
6.《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认定细则
中国旅游车船协会
全国旅游标技术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原题:《第四批全国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认定工作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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