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该局聚焦旅游价格市场高发频发的重点难点问题,发布了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十不准”,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据介绍,“十不准”着力解决严重损害大美青海旅游形象和严重影响游客体验的十大问题,提出合规建议与风险识别,强调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可处50万元以内罚款;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可处200万元以内罚款;实施哄抬价格的,可处300万元以内罚款;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可处500万元以内罚款。
“十不准”要求青海全省旅游从业者诚实守信经营,不准虚假标价;严格明码标价,不准价外加价;标价售价一致,不准低标高结;履行告知义务,不准隐性消费;坚持自愿原则,不准强制销售;规范促销行为,不准诱导交易;提倡价格上墙,不准阴阳菜单;政府定价景区,不准擅自涨价;依法减免门票,不准打折走样;公平有序竞争,不准相互串通。
青海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清延表示,发布“十不准”是青海省市场监管局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的重要举措,是营造公平有序旅游市场消费环境的重要抓手。
“我们将以贯彻落实‘十不准’要求为着力点,成立价格督导检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全省重点旅游景区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执法力量下沉一线,规范景区及周边价格行为,维护游客合法权益,为打造大美青海靓丽旅游名片积极贡献市场监管力量。”李清延说。
(原题:《青海发布“十不准”: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祁增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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