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认定6家单位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认定6家单位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公示
依据《云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全域旅游示范区认定规范(试行)》,在创建主体申报、州市初审推荐的基础上,经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材料审核、实地验收、综合评定,以下6家单位达到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要求,拟认定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按州市行政区划排序):
1、昭通市水富市
2、曲靖市麒麟区
3、曲靖市马龙区
4、保山市隆阳区
5、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6、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
公示时间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名单有异议,可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
电话: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0871—64608335
机关纪委 0871—64608344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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