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深化生态省建设 打造美丽福建行动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提出持续推进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努力把“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成就“清新福建 人间福地”美丽愿景。
《纲要》明确,彰显城市山海特色,建设更多海滨城市、山水城市、公园城市。促进乡村文旅深度融合,挖掘乡村文化资源,探索农业生态游,促进农业与旅游、休闲、康养融合。茶文旅联动,不断扩大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的竞争力、影响力。推动乡村旅游与红色、客家、闽南、畲族等乡土文化资源有机融合,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乡村旅游景区景点和线路。
《纲要》提出,弘扬特色海洋文化,加强海洋民俗、渔家文化等海洋文明传承,塑造海洋旅游文化品牌,“一港一特色、一岛一主题”高水平建设展示渔家风情的文化长廊、生态海岸、旅游渔港。立足妈祖文化、船政文化、航海文化等海洋特色文化资源,依托“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等世界遗产,开发系列海洋生态文化创意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以沿海城市为重点,适度挖掘未开发岛屿旅游资源,串珠成链,推动滨海旅游、海岛旅游与海洋生态文化深度融合,构建生态海丝精品旅游带。
《纲要》还提出,打造八闽生态文化品牌,充分挖掘森林、海洋、茶等特色文化资源,利用福建土楼、武夷山等世界遗产地,打造“山海世遗观光游”“大武夷生态体验游”等精品文化线路。保护传承八闽红色文化遗产,在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示范区、古田会议旧址群、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地培育文化源脉。
附:
《深化生态省建设 打造美丽福建行动纲要(2021—2035年)》.pdf
(原题:《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生态省建设 打造美丽福建行动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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