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公示2021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拟入选讲解员名单的通知
》,通知内容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关于公示
2021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拟入选讲解员名单的通知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的通知》,现将2021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拟入选讲解员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2年2月17日至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二、公示对象
见附件。
三、公示要求
在公示期间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向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红色旅游指导处
联系电话:(010)59881923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编:100020
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
2022年2月17日
附件:2021年全国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培养项目拟入选讲解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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