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发布云南省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范围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4号)要求,现公布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江城县、孟连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芒市、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泸水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上述19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云南暂停省内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跨省游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15日曾发布通知,恢复云南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12月21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加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团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云南省腾冲市、金平县等19个县(市)行政区域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原题:《云南这19个城市暂停跨省游!离开需持核酸阴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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