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批复同意河北、江西、陕西、青海开展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并要求四省文化和旅游厅要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政策扶持进一步 支持旅行社发展的通知》(文旅市场发〔2021〕60号)要求开展试点工作,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经营困难,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推动旅行社经营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配套政策,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文化和旅游部报告。
原题:《文化和旅游部批复同意河北、江西、陕西、青海开展使用保险交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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