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航空发布公告称,为支持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及其北京大兴机场枢纽建设,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控股子公司中国南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南方航空提供贷款人民币10亿元,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年利率3.85%,可提前终止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次委托贷款无需担保。
公告指出,2021年6月4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南航集团、南航财务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南航集团通过南航财务公司将人民币10亿元以委托贷款方式借予公司,年利率3.85%,贷款期限为三年,可提前终止全部或部分委托贷款;授权公司签署相关委托贷款文件。
南航集团同为本公司和南航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南航集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中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南航财务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中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4%。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以及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与南航集团或南航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外,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南航集团或南航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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