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和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和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现将《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评价指标(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高质量推进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9月1日
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指南(试行)
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是指以地域特色文化为核心,依托一定的夜间景观环境,实施一体化夜间场景设计与打造,形成文旅商深度融合、业态产品丰富多样、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消费环境和管理运营机制优、品牌和市场影响力大、文旅消费辐射带动力强的产业集群空间。
一、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加强规划引导,挖掘特色文旅资源,依托重点文化场所、历史文化街区、旅游景区、城市休闲功能区、商业中心区等地域空间,串联剧场影院、文博场馆、园林庭院、名人故居等文旅场所,实现文旅商资源有机联动、集约利用。以“地域特色+文化元素”为方向,进行夜间文旅消费场景设计和主题营造,开发有独特IP价值、有回味体验的消费项目,打造辨识度高、感受度强、美誉度好的消费品牌,更好满足人们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夜间文旅消费需求,持续带旺人气,有效拉动市场。
二、业态多元,供给丰富。顺应人们消费心理和市场需求变化,创新发展夜演、夜展、夜读、夜娱、夜秀、夜游、夜食、夜购、夜宿等业态,推出沉浸式演艺、非遗互动项目和文创产品、3D灯光秀、街头艺术表演等常态化、品质化、特色化夜间文旅消费体验产品,延伸文旅消费链条。注重文化旅游融合,打造更多有体验的夜间文化场景、有内涵的夜间旅游目的地,建设一批小剧场,推出在全国有影响的夜间演艺精品。鼓励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景区景点等延长开放时间,打造时尚化、亲民化夜间文旅体验项目。深化新技术应用,推动夜间文旅产品与服务向线上延伸拓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体验型新产品、新服务和新商业模式占到较高比例。
三、功能完善,服务配套。注重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整治,夜景亮化美化,入口形象、导览标识与路牌门牌设计具有鲜明个性,与周边环境风貌在自然和人文上协调统一。提供精细、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设有综合服务窗口,夜间交通网络畅达,停车场及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卫生设施充足适需,4G/5G覆盖率、核心区域商户公共WiFi覆盖率高,所有商户都可受理移动支付。加强在线预订、实时信息推送等智慧服务,及时发布夜间文旅消费指南、地图,经常性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等活动,惠民便民举措灵活多样,民众舒适感和满意度有效提升。
四、管理规范,运营有序。建立实体化的管理和运营主体,有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夜间文旅场所室内空间实行限流、错峰等措施。构建多部门联动市场监管体系,对夜间文艺演出、展览展示、会展节庆活动等内容严格把关,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和黑恶势力,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联动处理机制。实行人性化、有温度的治理,对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商户经营诚实守信。利用智慧文旅平台加强市场质量与安全监管,完善夜间应急救援预案与常态化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安全等事故发生,确保夜间文旅市场安全有序。
五、贡献度高,带动性强。所在地党委、政府将夜间文旅消费项目纳入各类文旅创建内容,制定专门扶持政策措施,推动文旅消费提质扩容,打造夜经济发展新增长点。吸引较多知名度高的文旅商户入驻,带动创业、就业,提升夜间文旅消费对当地文旅产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度。所在地文旅部门结合宣传推广地方文旅品牌、征集发布旅游精品线路、组织举办文旅消费季(月)等活动,广泛推介夜间文旅消费项目和品牌,吸引更多人感受江苏美的风光、美的味道、美的人文、美的生活,收获美的发现。
江苏省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评价指标(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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