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特区立法会全体会议20日一般性通过《酒店业场所业务法》,新法建议新设经济型住宿场所,允许经济型住宿场所设置共享房并以床位形式出租,亦可设置睡眠空间,即一般称为“胶囊旅馆”的非传统住宿场所。
最低住房要求减至10间
新法亦大幅调低酒店业场所的最低住房数目要求,由原来的40间减至10间,以便场所可开设在范围较小的不动产或已建成的楼宇内等。
澳门社会文化司司长谭俊荣在引介时表示,近年酒店业和餐饮业的发展兴旺,多个发展项目及旅游基建相继建成并投入运作,酒店场所的房间数由1999年的9514间增至2018年的40109间,与1999年相比增长322%;而赴澳过夜旅客则由1999年的2253445人次,增至2018年的14106656人次,与1999年相比增长526%。
谭俊荣续指,为配合行业发展及加大推广澳门作为世界旅游休闲中心的美誉,有需要强化旅游配套设施,促进行业多元发展,以提高整体旅游设施及旅游产品的质素。同时,需要完善行业的法律框架,以利行业健康和持续发展。
忧非法旅馆合法化
就新增的经济型住宿场所,有议员担忧变相将非法旅馆合法化,谭俊荣多次重申特区政府绝对无意将非法旅馆合法化,因经济型住宿场所亦属酒店,入住时需要登记资料。
但入住非法旅馆的人士多与黄赌毒等不法勾当有关,很大程度是想逃避登记才选择非法旅馆。故此,澳门特区行政长官已指示小组研究非法旅馆问题,冀通过修改有关非法旅馆的法律加以打击。(原题《澳门通过酒店业新法 “胶囊旅馆”出租床位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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