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旅行社导游失信记录将公示两年
来源:法制日报
《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将对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七种不良信息,通过分级负责、层层填报的形式进行采集,并在政务网站或社会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两年。
《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将对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七种不良信息,通过分级负责、层层填报的形式进行采集,并在政务网站或社会媒体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