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3 日消息,日前,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印发《关于促进合作区酒店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既有商业办公建筑调整为酒店临时使用的操作指引》,结合合作区存量空闲商业、办公物业改作酒店用途的实际需求,进一步促进合作区文旅、会展、商贸等行业有机融合,推动合作区酒店业高质量发展。
新政聚焦资产整合盘活,允许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符合结构安全、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允许以 8 年为限,存量(已完成竣工备案)空闲商业、商务办公物业可以改作酒店使用,无需办理用地及规划许可;鼓励引进国际品牌酒店,鼓励参加星级评定。
值得关注的是,申请人应就调整为酒店临时使用的必要性,征得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同意意见。存量空闲商业、商务办公建筑改作酒店使用期间,土地使用权人不得申请终止调整,不得对其产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
新政还支持现有酒店开展装修、设备、设施等硬件设施的改造更新,优化合作区酒店布局,提升合作区内酒店承载能力。支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大力推进酒店升级,打造品质、特色酒店,积极参与星级酒店评定。加强品牌宣传和推广,提升酒店知名度和影响力。
支持酒店业与文化、体育、购物、餐饮、景区等业态的融合发展,推动 ” 酒店 + 门票 “” 酒店 + 演艺 “” 酒店 + 美食 “” 酒店 + 购物 “” 酒店 + 体育 ” 等联动销售。有效利用横琴、澳门、珠海一程多站 ” 海岛旅游 “、亲子旅游、爱国旅游、商务旅游等旅游产品和项目开发的契机,推动酒店业与横琴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原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办可调整为酒店,支持现有酒店改造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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