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消息,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于9月14日发布关于支持“大黄山”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旅游发展空间需求;做好空间规划与旅游专项规划衔接;全力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需求。具体如下:
一、支持旅游发展空间需求。
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在市、县及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衔接旅游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和预留旅游空间和休闲度假、创意经济、会展经济、体育赛事、医疗康养等产业建设空间,加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布局。
“小三线”遗产、废弃学校及其他闲置的土地及设施,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具备发展旅游条件的,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将其规划为文化旅游用地。
在尊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妥善处理原有用地相关权益人的利益关系后,编制村庄规划时可将村内空闲地、依法收回的闲置住房和已失去居住功能住房所涉宅基地,以及其他集体建设用地,规划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用于旅游等经营性活动。
二、做好空间规划与旅游专项规划衔接。
支持旅游资源丰富的市、县(市、区)编制国土空间旅游专项规划,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依据《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规办〔2021〕18号),提供编制底图,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配合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旅游专项规划报批前要认真做好“一张图”核对。旅游专项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主要内容及时纳入详细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三、全力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需求。
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指标的依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的旅游项目用地,申请国家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各市、县要加大存量土地处置力度,通过处置当年存量土地获得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旅游项目用地需求;对市县新增建设用地计划确实不足且符合条件的,省级按规定予以统筹安排。
(原题:《安徽:全力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需求 支持旅游发展空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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