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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文旅厅:《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作者:品橙旅游

近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为民宗旨、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驱动、坚持融合发展、坚持改革开放等原则。

近日,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规划》提出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为民宗旨、坚持系统观念、坚持创新驱动、坚持融合发展、坚持改革开放等原则。《通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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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辽宁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繁荣发展,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省政府《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我厅编制了《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作为指导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十四五”工作的总体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规划实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辽宁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8月31日

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辽宁省“十四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推动建设文化强省,编制本规划。

序 言

“十三五”时期,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辽宁省委省政府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文化和旅游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把文化和旅游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实施一系列重大政策、重大举措、重大工程,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稳中有进、繁荣向好。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旅游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带动功能更加明显,文化和旅游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文艺创作繁荣发展,精品力作不断涌现。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不断提升,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基本建成。文物保护利用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卓有成效。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文化产业综合效益得到提升,旅游业综合带动作用不断增强。文化和旅游产品更加优质丰富,文化精品特别是主旋律作品、产品日益丰富。文化和旅游加快融合、相互促进,发展基础更加稳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地位和作用凸显。全省4个城市获评国家文明城市,新增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4个,1部舞台,剧获全国精神文明“五个一工程”奖,1部舞台剧获“文华大奖”。全省村文化广场建设实现“一村一广场”,27万多支群众文化艺术团体活跃在城镇乡村。大连华录集团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全省新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个,新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处,新增国家一级博物馆1个,12个县入选国家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新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项。全省新增5A级景区1家,3个县区入选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30个村入选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沈阳市、盘锦市列入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沈阳市入选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大连市被确定为中国(大连)邮轮旅游发展试验区。辽宁与五大洲4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展文化交流,辽宁文化和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加快推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也是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关键时期,我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文化和旅游既要在展示国家形象、促进对外交往、增进合作共赢等方面发挥作用,也要注意防范逆全球化影响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风险。从国内看,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特征新要求,必须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快转变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式,促进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更好实现文化赋能、旅游带动,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构建新发展格局,文化和旅游既是拉动内需、繁荣市场、扩大就业、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桥梁和纽带,需要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需要顺应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提供更多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强化价值引领,改善民生福祉。从省内看,辽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经过“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在资源、产业、科教、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为文化和旅游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积蓄了发展潜能,具备了迈上新台阶的有利条件。省委省政府为文化和旅游发展确立了新目标、寄予了新期望、注入了新动力。

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还比较突出,区域差距、城乡差距依然存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与需求不适配,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存在差距。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和旅游的冲击与防范化解风险任务叠加也给文化和旅游发展预期带来不确定性。创新驱动不足,体制机制创新、资源开发与业态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市场推广模式创新不够。产业特色不鲜明,文化和旅游特色资源开发、基础条件的挖掘利用不充分,尚未形成品牌塑造、品质优化、品位提升的核心竞争力。市场主体不强,缺少龙头带动;产业市场化程度不高,缺乏大投资、大项目、大策划、大宣传;科技赋能不足,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水平不高。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面临重大机遇,也面临诸多挑战,我们要胸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更加自觉地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以创新发展催生新动能,以深化改革激发新活力,奋力开创文化和旅游发展新局面。

第一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文化和旅游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落实“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文化铸魂、发挥文化赋能作用,推进旅游为民、发挥旅游带动作用,推进文旅融合、努力实现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固本培元,守正创新,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坚持为民宗旨。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提高人民群众文化参与程度,激发人民群众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顶层设计,健全综合产业综合抓的合力机制。注重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继承和创新、存量和增量、发展和安全、战略和战术的关系,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

坚持创新驱动。突出创新的核心地位,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全面推进模式创新、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大力发挥科技创新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的赋能作用,全面塑造文化和旅游发展新优势。

坚持融合发展。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与其他领域融合互促,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

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层次改革,强化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调动全社会积极性的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增强全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动力和活力。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辽宁文化影响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辽宁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文化铸魂、文化赋能和旅游为民、旅游带动作用全面凸显,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成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和综合实力竞争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初步建成东北亚休闲旅游目的地,向世界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迈进。今后五年,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更加统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辽宁大地孕育的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英雄模范事迹广为弘扬,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新时代辽宁文艺实现新繁荣。国有文艺院团健康发展,讴歌新时代、反映新成就、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辽字号”精品力作不断涌现,文艺生态和艺术人才队伍不断优化。

———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达到新水平。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实现系统性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利用水平不断提高,考古发掘研究取得新进展,建成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打造一批主客共享的特色文博精品。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拓展。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取得新发展,公共文化服务布局更加均衡,供给方式更加多元,公共文化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应用场景更加丰富。

———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实现新跨越。文化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有效推进,文旅融合成效显著,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质量明显提升,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现代旅游业体系做出新贡献。东北亚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支撑体系完备,空间布局更优化,市场主体不断壮大,旅游供给和消费更适配,旅游品牌更鲜明,科技赋能更充分,基本形成以辽宁特色资源为重点的新业态产品体系,旅游业综合贡献度不断提高,省内接待旅游人次稳步增长。

———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得到新增强。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高,市场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有序,建成并高效运用辽宁智慧旅游平台。市场在文化和旅游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与传播推广体系实现新突破。开放合作迈上新台阶,东北全域旅游、辽西旅游大环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对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文旅合作更加紧密,国际文化交流、旅游合作能力增强。培育形成一批文化交流和旅游推广品牌。

展望2035年,辽宁将基本建成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全省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大幅提升,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充分,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  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布局

坚持区域互补、点线面结合,优化全省文化和旅游空间布局,以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建设为重点,以创建辽河文化生态保护区为牵动,形成区域联动、城乡融合、均衡协调的文化和旅游发展格局。

一、完善优化空间布局

严格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进一步完善区域发展政策和空间布局,构建体现各地文化和旅游资源禀赋、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文化和旅游空间布局。对接东北全域旅游规划,依托全省综合立体交通网,促进文化、旅游与交通融合发展,形成互联互通、优质高效、一体协作的文化和旅游网络布局。建设全省风景道体系,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自然风景线和文化旅游廊道,融入沈阳、大连“双核”牵引的“一圈一带两区”全省区域发展布局。依托重点区域和城市群,构建沈阳、大连文化和旅游发展极,形成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文化旅游一体化、滨海文化旅游带、辽东生态和鸭绿江边境文化旅游带、辽西文化旅游大环线,推动沈阳、大连、辽东地区文化和旅游率先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在创新引领上实现突破。支持辽西地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利用,建设辽西文化走廊,加快推进辽西文化旅游大环线建设。

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文化旅游一体化。契合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发挥沈阳和辽阳历史文化名城、沈阳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的基础性优势,积极创建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打造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城市,支持服务沈阳建设国家现代综合枢纽战略。发挥沈阳发展极的集聚、辐射和带动作用,探索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一体化、文化和旅游推广体系一体化、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一体化,打造以沈阳为核心,以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沈抚示范区特色资源为支撑的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文化旅游品牌。

滨海文化旅游带。以大连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为切入点,积极创建“东亚文化之都”。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和旅游综合带动作用,打造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和国际知名海岛避暑旅游度假区,建设军民融合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进世界级消费城市建设,加快打造“浪漫海湾名城”。融入“推进辽宁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战略,以大连为龙头,发挥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等沿海六市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开发高质量避暑旅居、滨海休闲、海岛度假、沿海湿地系列旅游产品,丰富海洋服务业态。深入推进辽宁滨海文化旅游开发开放,释放陆海联运效能,扩大文旅市场腹地范围,文化和旅游集散功能广泛覆盖“环渤海”、东北亚地区。

辽东生态和鸭绿江边境文化旅游带。深度融入建设辽东绿色经济区战略,以丹东、本溪为核心区,发挥丹东边境旅游集散地辐射作用,依托辽东绿色经济区历史文化资源、生态资源、绿色产业优势,发展文旅融合的大生态旅游。创建本溪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先行区,积极推动丹东创建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大力发展“红色游”“冰雪游”“沿边游”“民俗游”“温泉游”“枫叶游”“美食游”和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等文化旅游品牌,打造国际化宣传推广体系,打造全国知名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

辽西文化旅游大环线。依托辽西区位优势和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支持阜新、朝阳、葫芦岛等市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立足辽西历史文化优势,开发以历史文化为核心的业态产品,打造辽西文化走廊,创建辽西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推进辽西文化旅游大环线开发建设,打响文化和旅游品牌,助力建设北方现代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带。

二、建设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等文件精神,制定实施《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建设保护规划》。以传承弘扬长城精神为目标,全面保护长城辽宁段文物和文化遗产,深入挖掘长城辽宁段文化价值、景观价值和精神内涵,着力打造长城文化重要标志,进一步彰显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的传播度和影响力。按照“核心点段支撑、线性廊道牵引、区域连片整合、形象整体展示”的原则,坚持点段结合,统筹推进管控保护、主题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四类主体功能区建设,打造一批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示范区。

整合具有突出意义、重要思想、重大主题的重要文物和文化资源,系统推进相关重要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发掘、环境配套、文旅融合、数字再现等重点工程,以文化为灵魂、以长城为媒介,生动呈现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和鲜明特色,推介和展示一批文化地标,建设一批标志性项目。完成东北亚边疆历史文化博物馆建设工程、兴城古城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绥中长城博物馆建设项目、辽阳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城区保护更新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万里长城形象4个标识段(区、点)和11个标识性关堡建设。依托明长城遗址沿线交通系统,串联丹东—朝阳—锦州—葫芦岛,推进“万里长城”国家风景道(辽宁段)建设。以锦州、葫芦岛、兴城、绥中、山海关等为依托,建设“长城+‘辽西文化走廊’”线。

三、建设辽河文化生态保护区

充分发挥辽河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文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中的重要作用,为辽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辽河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和成果利用,开展辽河文化研究。以辽河母亲河文化内涵为核心,以辽河主干源头、辽河入海口为重点区域,发掘保护和活化利用辽河干流沿线文化遗产、历史街区、村镇及周边景区。一体化推进保护修缮、文化发掘、活化传承、生态建设、环境提升、设施配套等工作,形成与自然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谐共处的文化生态空间。

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提升城乡文化品位。把城乡文化建设同辽宁新型城镇化战略有机衔接起来,以城带乡、以文化人,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文化获得感。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建设,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融合发展。发挥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文化、旅游联动发展。加强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文化遗产保护,保留传统风貌,延续历史文脉,在城市更新、社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充分预留文化和旅游空间。

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把文化和旅游发展纳入全省乡村建设行动计划,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时代魅力乡村。持续对脱贫县进行文化帮扶。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乡村旅游,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在有条件的乡村地区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工坊。实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项目。完善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综合服务功能。加强辽宁“三农”题材文艺作品创作生产,开展“送文化下乡”“戏曲进乡村”等活动。加大对乡村文化遗产和特色风貌的保护力度,维护乡村文化多样性,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融入辽东绿色经济区建设,推进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创新,培育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融入东北全域旅游规划布局。不断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政策保障、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市场监管、资源与环境、品牌影响、创新示范等,提升全域旅游发展质量,支持本溪培育建设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再创建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建设旅游主体功能区。持续打造沈阳市沈北新区、大连市金石滩、大连市旅顺口区、鞍山市千山、本溪市回龙湖、本溪市本溪县、丹东市鸭绿江、营口市鲅鱼圈、朝阳市红山文化、盘锦市红海滩等旅游主体功能区,充分发挥旅游产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围绕资源优势、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产业集群、业态集聚、要素集成和品牌集合,差异化布局、错位发展、精准营销。持续在全省开发建设一批各具区域特色、各类要素配套齐全的旅游主体功能区。

第三章  实施社会文明促进和提升工程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和旅游工作,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

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新时代辽宁文艺作品创作、文化产品和旅游产品供给全过程,强化教育引导、文化熏陶、宣传展示、制度保障,弘扬主旋律,壮大正能量。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途径和载体,坚持德治与法治并重,运用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使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始终充满生机活力。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增强全体人民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其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精神血脉。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展示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伟大成就。发挥文化和旅游阵地作用,助推辽宁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和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对辽宁文化的发掘研究和阐释

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用好用足文化文物旅游资源,促进辽宁“文化基因”解码,梳理抗联精神、抗美援朝精神、雷锋精神等革命精神与辽沈大地上孕育的优秀传统文化一脉相承的精神谱系,延续历史文脉,弘扬时代价值。对全省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进行深入挖掘、研究和阐释,培育打造红色文化精品。深入挖掘文化遗产背后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加强研究阐释利用。加大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力度,用更加充实的考古研究成果,实证辽宁文化对中华文明的贡献。深入研究辽河文化,加大对红山文化的考古调查和发掘工作,研究形成动因、构成要素和发展规律,为牛河梁红山文化遗址“申遗”提供更丰富的学术研究支撑。推进实施一批汉唐遗址、石窟寺等研究推广传播体系工程。

三、提高人民群众文明素养和审美水平

开展惠民演出、高雅艺术进校园等活动,丰富和活跃全省社会文化生活。把“送文化”和“种文化”结合起来,实现文化扶志、扶智。加强全民艺术普及,开展艺术展演展播展映,普及艺术知识,加强艺术培训,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艺术鉴赏能力、艺术修养和审美水平。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文明城市、村镇、单位、校园、家庭创建水平。通过文艺作品、文化体验、公共文化服务等,培育文明新风。建好用好覆盖城乡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扎实推进农村村史室建设。健全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体系,发扬志愿精神。大力倡导文明旅游、优质服务,研究推广旅游美学,引导游客和旅游从业人员成为中华文明的实践者、传播者。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自觉破除陈规陋习。

第四章 着力推进新时代文艺繁荣发展

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加强现实题材创作生产,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不断完善艺术作品的创作生产、演出演播、评价推广机制,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

一、加强对艺术创作的引导

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主动权,把好文艺创作导向关。把创作优秀作品作为中心任务,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的二十大、北京冬奥会、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重要节点和国家重大战略,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领域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抗美援朝、新时代辽宁振兴发展等重大主题,统筹创作规划,合理集聚和配置资源,扶持重大现实题材、革命题材、历史题材和辽宁地方特色题材创作,推出一批新时代精品力作。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文艺创新,推动形成健康清朗的文艺生态。

二、大力培育艺术精品力作

推进新时代艺术精品创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常态化推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把提高质量作为文艺作品的生命线,不断提高文艺原创能力。统筹全省艺术平衡发展,兼顾舞台艺术与美术创作、新创作品与复排作品、大型作品与小型作品。加强辽宁地方戏曲保护传承,推动实现薪火相传。建立健全扶持优秀剧本创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剧本、编导、作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和优秀创作人才的资助。引导新兴文艺类型健康发展,推动文艺工作者的创新精神、创造活力充分涌流。

打造辽宁艺术活动品牌。发挥重大艺术活动的引导作用,以惠民公益活动、数字化传播、旅游演艺等舞台艺术业态创新为突破口,支持全省各艺术院团积极参加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鼓励省内文艺院团建立优秀保留剧目轮换上演机制,支持优秀文艺作品多演出。开展“我们的中国梦”———文化进万家和“文化迎春、艺术为民”等活动。开展服务基层公益性演出,不断完善低票价、剧场开放日等服务基层公益性演出举措。推动线上演播与线下演出相结合,促进舞台艺术业态创新、升级换代。重点培育打造3个辽宁特色艺术活动品牌———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文旅融合辽宁省艺术节品牌;具有广泛影响力的辽宁省艺术活动品牌;有示范价值的旅游演艺品牌。

三、提高文艺团体发展能力

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激发国有文艺院团生机活力。聚焦分类指导、精准施策,推动实施“一团一策”,建设一批示范性、导向性、引领性新时代文艺院团。探索开展文艺院团评估定级,建设一批重点文艺院团。完善院团艺术生产表演的有效机制。优化剧场供应机制,促进国有文艺院团与剧场深度合作,支持团场合作、以团带场或以场带团,促进演出院线(剧场)和艺术院团进行资源整合和共享。加强对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支持、规范、引领,增强市场活力。推进美术馆、画院专业建设和行业管理,提升美术馆建设水平和画院创作研究能力。

四、健全文艺评价体系

加强新时代文艺理论研究,推进文化发展战略、基础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研究。加强文艺评论阵地建设,健全文艺评论工作体系,搭建有影响力的文艺评论平台。结合重大展演、重点作品开展评论,把群众评价、专家评价和市场检验统一起来,营造风清气正的评论氛围。重视评论理论成果的传播普及和应用转化。发挥文艺评奖的导向作用,对标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优化我省文艺评奖机制和制度。积极参与国家艺术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

五、加强文艺人才培养

适应新时代文艺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文艺人才培养管理使用体制机制,培养一批德艺双馨的骨干人才。重点加强各类舞台艺术主创人员、表演人员、管理人员和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员等文艺骨干培训。为优秀人才搭建展示平台,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依托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项目,加强对文艺名家名师人才的扶持培养,加大对辽宁本土文艺人才的培养。重视“传帮带”,为不同年龄段文艺工作者和传承人之间营造交流空间,支持文艺院团开展“拜名师、学名戏”活动,推进青年文艺人才培养和选拔,为文艺创作储备力量。

专栏1:文艺作品质量提升

文艺精品创作:实施辽宁省重点舞台艺术、重点剧本、重点美术创作扶持工程和优秀保留剧目复排提升计划,扶持主题文艺作品和剧本创作,每年发布一批推荐优秀保留剧目和重点美术、重点舞台艺术、重点剧本创作名录,从中遴选申报国家项目。推出30部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扶持10部舞台艺术剧本创作、推出50件优秀主题性美术作品。扶持小型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艺术创作。

艺术活动品牌:培育打造具有国内一流水准的文旅融合辽宁省艺术节品牌,2023年举办辽宁省第十二届艺术节。培育打造辽宁省艺术活动品牌。举办辽宁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优秀舞台艺术作品展演。组织全省各门类优秀舞台剧目、美术作品参加国内重大艺术活动。举办全省音乐、舞蹈、器乐等艺术门类大赛和小型舞台艺术作品展演等活动。培育打造新年音乐会、新春民族音乐会、新春戏曲晚会等全省艺术活动品牌。培育打造有示范价值的旅游演艺品牌。实施辽宁省旅游演艺扶持项目计划,全省重点扶持5个旅游演艺作品项目,开展景区驻场展演。

戏曲传承振兴:扶持代表性戏曲院团和传统戏曲传承发展。扶持、推荐辽宁地方戏曲项目参加中国戏曲像音像工程、文化和旅游部领军戏曲人才培育计划、中国评剧艺术节等全国性示范性戏曲活动。扶持辽剧、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拉场戏、评剧等地方戏曲,推出3—5部地方戏曲精品剧目。举办全省地方戏曲展演活动,办好辽吉黑蒙四省区地方戏曲优秀剧目展演(辽宁)活动,组织辽宁地方戏曲参加全国重要展演活动。编辑出版入选«中国戏曲剧种全集»的辽剧、海城喇叭戏、阜新蒙古剧、二人转等辽宁剧种集。持续推进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

美术发展和收藏:扶持全省主题性美术专项收藏,鼓励捐赠性收藏,加强藏品保护、修复、研究和推广利用,提升国有美术馆藏品资源管理水平,推动美术馆数字化建设,完善美术展览体系。

文艺评论:完善辽宁省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评奖办法和奖项设置。开展“一戏一评”等重点评论活动。举办艺术专题研讨会。

新时代文艺人才培养:培训与实践相结合,对接文化和旅游部文艺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举办各类文艺人才培训班,培养选拔一批创作、表演、管理、评论等方面的骨干。筹备组织参加国家名家传艺暨青年文艺人才大比武,以“结对传艺、比武竞艺”为重要途径,发挥老艺术家传帮带的作用,加强青年文艺骨干培养培训、专场演出和作品展示。

第五章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

坚持把保护放在首位,推进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和系统性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依托特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铸造辽宁文化标识,发挥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华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的重要作用,使文化遗产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一、完善文化遗产资源管理

健全文物资源管理体系。落实国家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工程,加强辽宁普查成果梳理认定和保存利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等政策和要求,在国家文物资源大数据库统筹指导下,做好相关领域文物资源普查与信息公布,建立辽宁文物资源数据库。强化资源资产管理机制,完善省级统筹、市级规划、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的不可移动文物监管体系。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省级以上重点文物单位的有效保护和管理,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重视基本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工作等。完善全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工作,加大日常监测、保养维护等预防性保护力度。

强化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国有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健全国有馆藏一、二、三级文物备案动态管理机制,开展非国有博物馆藏品登记,提高馆藏文物资源利用水平。推进馆藏革命文物认定、定级、建账、建档。开展民间收藏文物和辽宁流失海外文物资源调查,完善辽宁地域(水域)考古发掘文物、涉案文物移交制度。完善新近考古文物入藏博物馆体制机制,加强馆藏文物保护修复和展示利用。

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体系。加强档案数字化建设,推进非遗资源数据的共享利用。按国家要求启动第二次全省非遗资源普查,开展辽宁长城沿线、辽河流域辽宁沿线及相关水系非遗专项调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开展丹东地区跨境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摸底调查,推动与周边国家开展联合保护行动。

二、加强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利用

振兴辽宁考古事业。深化考古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考古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考古发掘研究,做好考古成果的挖掘整理工作,深入阐释辽宁文物蕴含的中华文化精神和时代价值,融入建设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考古学,推动辽宁考古事业繁荣发展。启动开展一批重大考古发掘课题研究,为“中华文明探源”“考古中国”贡献辽宁力量。

健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机制。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纳入辽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推进“考古前置”和文物保护区域评估工作,完善基本建设工程考古制度。加强石窟寺保护,推进大遗址保护利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环境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改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状况,加大文物保护修缮力度和安防能力提升,确保文物安全。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革命文物,建设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实施一批革命旧址保护修缮重大工程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重点项目。健全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制度,加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加强传统村落、农业遗产、工业遗产保护。加强水下文物调查和考古发掘保护。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提高防护能力,加强执法督察,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活化利用文物资源,推进文物合理利用。实施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工程,有序推进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等文物保护工程和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出台古建筑、工业遗产、大遗址等文物保护与活化利用相关措施,推动文化遗产有效保护和科学利用,促进重要历史文化空间与旅游融合发展。完善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传承利用。积极探索考古遗址保护和活化利用,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技术研发和集成应用,推进建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提升博物馆管理和服务水平,探索建设博物馆群,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功能,培育开发文博精品。推进数字博物馆建设,创新博物馆文物立体式、全景式、多元化、活态化、智慧化陈列展示方式,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主题展览。加强文物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三、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水平

推进非遗项目名录保护工作。强化辽宁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培养好传承人,一代代接下来、传下去。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名录为基础、市级名录为主体、省级和国家级名录为重点的梯次结构名录体系。完善代表性项目制度,加强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夯实保护单位责任。制定辽宁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总体规划,采取分级保护和分类保护相结合的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实施有效保护。

实施非遗振兴传承发展工程。加强各民族优秀传统手工艺保护和传承,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争创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加强分类保护,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和曲艺传承计划,制定实施传统医药类非遗传承发展计划。推进生产性保护工作,在保护好传统工艺核心技艺的基础上,加强传统工艺元素的挖掘和传统工艺的应用,打造辽宁地域文化品牌和文化名片。

推进非遗传承人群提升工程。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评估和动态管理,探索认定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加强青年传承人培养。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薪火工程计划和传承人研培计划,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争创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实践基地。

提升非遗整体性保护水平。健全区域性整体保护制度,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村镇、街区,全面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推进非遗数字化建设,建设集传承、体验、教育、培训、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加强专业研究力量,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结合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建立区域保护协同机制。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普及力度,开展宣传展示交流等活动。推出一批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主题旅游线路、研学旅游产品。

四、加强古籍保护研究利用

统筹推进古籍普查登记、保护修复、数字化建设、整理出版和宣传推广等工作。加强古籍分级分类保护,完善珍贵古籍名录和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制度。实施珍贵濒危古籍抢救保护项目。实施中华经典传习计划。将古籍纳入馆藏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加大古籍的科技保护力度,实施预防性保护和抢救性修复项目。推进珍贵古籍缩微复制和数字化工作。落实中华古籍保护计划、革命文献与民国时期文献保护计划,加强我省珍贵典籍保护。开展古籍推广活动,加强古籍创意产品开发。健全古籍保护人才队伍。依托全省各级图书馆、博物馆开展珍贵典籍展示利用。

专栏2:文化遗产系统保护

中华文明探源和“考古中国”:推进牛河梁及周边地区红山文化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和考古资料整理与科学研究。推动实施“中华文明探源研究”中“北方长城地带文明进程研究”和“考古中国”项目中“聚落与社会———红山文化社会复杂化进程研究”两个重大课题。有序开展新石器文化、青铜文化、汉唐文化、三燕文化、辽金文化等开展考古发掘工作,推动地域特色文化的研究与展示。开展甲午海战水下文化遗产调查工作。争创1个国家重点区域考古标本库房。

文物保护基础工程:推动辽宁地域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完成率达到100%。实施10大文物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夯实文物保护基础性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建立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体系。

加强石窟寺保护:编制全省石窟寺保护计划,分类开展全省石窟寺抢救性保护、重要石窟寺预防性保护,全面提升石窟寺保护能力,规范石窟寺旅游开发活动。实施万佛堂石窟摩崖石刻魏碑抢救性保护、海棠山摩崖造像保护、香炉山岩画保护等工程。

汉唐遗址保护利用:完成西丰城子山山城、盖州青石岭山城的考古发掘。会同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推动青石岭山城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推进五女山山城国际化展示传播体系建设,规范旅游开发活动。

建设和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加快推进牛河梁大遗址保护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推动医巫闾山辽陵遗址、三燕龙城遗址和辽阳汉墓遗址纳入国家大遗址保护名录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名单。

文物平安:推进全国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建设,健全文物安全防范体系,增强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安全防护能力。加快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防”设施建设,加强市县文物机构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推广新技术手段应用。

文物保护科技创新:研发文物资源整体性保护、重点文物安全风险监测与防范、文物病害无损微损检测和诊断等关键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研究出土文物和遗址价值认知、研究阐释和展示传播技术。推进考古科研机构配置与更新,提升文物保护、检测等科研设备。

革命文物保护展示工程:加大革命文物维修保护工作力度,提升保护展示水平。完成13项革命文物保护工程项目。

文物活化:提高文物资源数字化保护、展示和利用水平。开展“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实施中华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建设辽宁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出台支持以博物馆为主体的文化创意政策措施,支持省内博物馆策划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主题展览。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验设施建设:全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场所200个、各类专题非遗展示馆30个、生产性非遗保护基地25个,争创1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及必要的配套设施,形成包括非遗馆、传承体验中心(所、点)等在内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培育建设辽河文化生态保护区,全省建设5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创建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边境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梳理与丹东市周边国家跨境共享的非遗项目清单,加强重点项目保护,支持丹东建设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加强非遗项目展示和交流。

传统工艺振兴:在传统工艺项目集中的地区建设传统工艺工作站。创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培育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知名品牌。重点支持岫岩玉雕、抚顺石雕(煤精、琥珀雕刻)、阜新玛瑙雕、本溪辽砚(松花砚)制作技艺、锦州满族民间刺绣等打造全国顶级非遗精品。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在传统节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期间组织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组织高品质项目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中国原生民歌节等。

中华古籍保护:深入开展古籍普查工作,完成《中华古籍总目辽宁卷》的编纂工作。开展第五批«辽宁省珍贵古籍名录»和“辽宁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审评工作。加大古籍再生性保护力度,完成40万拍珍稀古籍数字化工作。

第六章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统筹加强公共文化设施软硬件建设,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不断完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一、健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以全省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补短板、强弱项为重点,优化布局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推动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尚未达标的县(市、区)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站)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支持边境及民族县乡(镇)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相衔接,加强资源统筹和共建共享,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拓展服务功能。发展城乡流动文化服务,推进流动服务常态化。

深化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改革。以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为抓手,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大力推进县级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提升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统筹协调、组织指导能力,依托具备条件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社会性文化机构等,设立分馆和基层服务点,把优质公共文化资源送到农村、基层发挥省、市级图书馆文化馆(站)功能辐射作用,加强总分馆指导、培训和全民普及教育。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加强城市对农村文化建设的对口帮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和服务效能。

二、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

完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深入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一步明确现阶段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和标准,强化保障能力。进一步推动完善和提升市、县(区)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服务目录),确保内容无缺项、人群全覆盖、标准不攀高、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进一步完善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公共文化机构建设、管理、服务和评价标准规范,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评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

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全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等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免费开放。进一步完善免费开放信息公开、监督评价、绩效管理等机制,确保各级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高质量开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完善保障机制,鼓励公共文化场所实行错时、延时服务。提升公共文化机构的公共安全应急管理能力,保障公共文化设施和公众活动安全。做好公共文化服务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精准对接人民群众文化需求,推动建立订单式、菜单式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平台。开展“嵌入式”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全民阅读、书香辽宁建设和全民艺术普及。

培育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入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面向不同群体开展差异化的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在城市商圈、重点景区、文化创意园区等引入社会力量,创新打造一批数字阅读、文化沙龙、简餐饮食等内容于一体的“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兴业态。在乡村因地制宜建设乡村戏台、村史馆、非遗传习场所、农民文化公园、文化广场等主题功能空间。在社区、住宅小区等建设自助图书馆、百姓书屋等,推进社区文化嵌入式服务等,着力打造城乡域公共文化服务新格局。加强文化惠民工程宣传,扩大文化惠民工程服务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覆盖面。

三、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健全支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机制。拓展群众文化参与程度,发挥“群星奖”示范作用,推出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利用春节等传统节日,融入时代精神和人文内涵,持续举办“大家唱”群众歌咏、群众广场舞和优秀作品巡演活动,开展“文化进万家”“乡村春晚”“送戏下乡”等主题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

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引导各类文化服务向基层倾斜,组织开展艺术家、志愿者服务基层等活动,加大对农村地区、偏远地区群众文化活动的支持力度。支持群众文艺团体发展,打造一批在当地城乡群众中有广泛影响的品牌团队。引导群众自我展示、自我服务。

四、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基础建设。持续推动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数字化建设,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对馆藏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开展古籍数字化、珍贵文献影印出版工作,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提升场馆数字化设施互动体验。统筹文化惠民工程线上线下服务,加快智慧文化社区建设,通过互开端口、互设界面和互开专区,将丰富的数字文化资源传输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健全互联互通的文化惠民工程数字化服务网络。

完善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体系。以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为重要抓手,依托辽宁公共文化云,以省、市、县(区)乡(镇)、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为基础,加快推进全省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和基层文化站点等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构建功能多样、便民惠民、覆盖全省的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体系。加大对跨领域、跨系统、跨部门公共文化资源的整合力度,推广公共文化服务“一卡通”,实现区域公共文化共建共享。充分运用“互联网+公共文化”和数字化服务平台,为主客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文化数字化服务,加强对民族地区、脱贫地区、边境地区群众以及外来务工、农村留守等人群提供数字化文化服务。

提升公共文化智慧化互动体验功能。以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支撑,充分运用数字化、网络化、系统化、AI、AR、VR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智慧服务、智慧保护、智慧管理等方式,努力将博物馆建设成为文化传承、科技赋能的综合性文化体验地。拓展公共文化数字终端的教育应用,将公共文化数字终端运用于学校教学及学生课外活动。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终端与群众的网络互动。通过设立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APP等方式展示与宣传辽宁文化和旅游,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化互动体验性和服务质量。

五、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多元化。深入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积极对接全国或区域性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大会平台。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把文化惠民工程中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提升改造和运营管理。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文化类社会组织。实施“春雨工程”,形成一批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品牌。

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对全省文化类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引导、扶持和管理,在保持正确导向、公益服务的前提下,探索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和运营的新模式,培育一批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文化类社会组织。鼓励支持群众依法依规自办文化艺术机构,成立各类群众文化服务团队,发展新文艺群体、新文艺组织和新文艺业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举办群众性传统节日民俗活动,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

专栏3: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和服务拓展

基础设施补短板:推进实施新建辽宁美术馆、辽宁非遗馆、辽宁民俗馆、大连艺术中心、丹东大剧院、营口市博物馆和“九一八”历史博物馆、朝阳市图书馆等改造项目。

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修订完善辽宁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推动对全省未达标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进行新建或改扩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艺术演出场所达到2000个,文化设施年服务人次达到4700万。

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培育辽宁省博物馆、沈阳故宫博物院打造世界一流博物馆,建设一批国家级特色博物馆和行业博物馆。规划和建设辽宁省博物馆深圳分馆。实施卓越博物馆发展计划、中小博物馆帮扶计划。支持一批博物馆(纪念馆)新建、扩建、功能提升。着力推动沈阳、大连、丹东、营口、朝阳、盘锦等市博物馆(纪念馆)集群建设。

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以全国智慧图书馆体系建设为核心,重点推动省市级图书馆搭建一套支撑智慧图书馆运行的云基础设施,形成对接国家层面知识内容集成仓储,建设和运行智慧图书馆管理系统,重点在全省各级图书馆及其基层服务网点普遍建立一批实体智慧服务空间。

公共文化云建设:以国家公共文化云为依托,强化辽宁公共文化云提档升级,以移动互联网为主要渠道,打造覆盖全省的全民艺术普及、文创、文旅产品交易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文化服务辽宁平台。

群众性文化活动扶持:推动优秀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展示,开展辽宁“群星奖”评奖。举办全省文化和旅游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培养志愿服务项目参加全国大赛。命名一批“辽宁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一批“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基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队伍培训:采取示范性培训、赛事展示等方式,培养基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管理者、重点师资和业务骨干,提供面向基层的在线学习服务。

第七章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完善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不断健全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科技含量高、富有创意、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我省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

一、优化升级文化产业结构

转型升级传统产业。推动演艺娱乐、歌舞娱乐、游艺娱乐等行业升级,引导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人群。推动演艺产业上线上云,巩固线上演播商业模式。繁荣演艺娱乐市场,推动文艺创作表演、文化咨询与文化休闲娱乐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民营文艺创作团队、演艺娱乐团体,开办演艺机构,举办演出活动。依托高校资源与民间培训机构,推动文化艺术培训业态发展。鼓励各类剧场加入剧院联盟和演艺联盟,鼓励国有文艺院团提供演艺服务,扶持国有专业艺术团体拓展演出市场,与重大旅游项目融合,打造文化演艺IP,促进演艺资源共享。

发展壮大新兴产业。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文化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各环节的应用,推进“上云用数赋智”,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推动数字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发展数字创意、数字娱乐、网络视听、线上演播、数字艺术展示、沉浸式体验等新业态,丰富个性化、定制化、品质化的数字文化产品供给。实施创客行动,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提升创意设计、动漫、游戏、工艺美术等文化产业品质和整体实力。积极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等实体经济、现代生产生活、消费需求对接。推进文化与信息、工业、农业、体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相关产业的文化内涵和附加值。实施文化品牌战略,打造一批有影响力、代表性的文化品牌。

培育打造地域特色产业。依托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冰雪文化等文化资源优势,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发挥我省高城镇化率优势,建设城市活力空间,丰富城市文化体验要素,推出一批文创示范园区、文创消费聚集区、夜文旅消费示范区,城市文化创意地标。加快发展商务会议、展会论坛等平台经济和沉浸体验等文化新业态。鼓励辽宁省文化集团开发“辽歌大院”,建设文化产业园。

二、协调发展区域城乡文化产业

统筹省内区域发展。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加强区域间、城乡间文化产业发展的统筹协调,鼓励各地发挥比较优势,推动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格局。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统筹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区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产业合作,扶持壮大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着力打造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文化产业核心区、辽宁沿海文化产业带、辽东和辽西文化产业聚集区。培育打造特色文化乡镇和乡村。

加强国内区域合作。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用足用好国家区域合作、结对帮扶政策举措,推动支持全省及市、县立足资源特色禀赋开展与发展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成渝双城等文化产业群和长城、黄河、长江、大运河等文化产业带的合作,形成大产业竞合。推动创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辐射带动全省区域文化产业发展。

三、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

健全扩大文化消费的有效制度。尊重群众消费选择权,加强需求侧管理。完善消费设施,改善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文化消费水平。深入推进落实«丰富活跃文化旅游市场实施意见»政策举措,鼓励各地制定促消费优惠政策,举办消费季、消费月等活动。培育新型消费、信息消费、定制消费等消费增长点。推进国家和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推动试点城市建设成为示范城市、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

打造夜间消费服务链。顺应人们消费心理和市场需求变化,从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共同发力,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推进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鼓励辽宁省文化集团整合发掘省文化艺术中心、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科技馆资源,培育形成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聚集区。把文化消费嵌入各类消费场所,建设集合多种业态的消费集聚地。创新夜游、夜娱、夜秀、夜市、夜购等多元业态,开发更多常态化、品质化、特色化夜间文旅消费产品。推出一批有影响的夜间演艺精品,建设一批嵌入景区和历史文化街区的小剧场。注重线下线上融合,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夜间文化休闲需求,打造时尚化、亲民化夜间文旅体验项目;推动博物馆夜游、特展专场、论坛讲座和景区夜游、驻场演艺等产品向云端延伸拓展,打造自带流量的夜间文化消费、旅游体验休闲新热点。

四、深化文化产业国际合作

积极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开拓海外文化市场。充分发挥辽宁自贸试验区平台作用,打造外向型文化市场主体,推动高水平引进投资,鼓励加强对外文化产业投资,开创我省文化贸易新局面。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实施辽宁“健康丝路行动”,加强面向非洲、东盟、中亚等国家和地区合作。建立机制、拿出举措、筹备项目,对接国家实施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支持辽宁企业以“中国展区”形式参加重点国际文化产业展会。加大数字文化产业国际标准的宣传推广和应用力度,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专栏4:文化产业培育和消费促进

文化新型业态培育:促进优秀文化资源数字化,全省培育1-个线上演播项目、10个沉浸式体验项目、10个数字艺术体验场景。支持沈阳文化创意中心城市建设。

数字文化产业标准建设:加强手机(移动终端)动漫国际标准和数字艺术显示国际标准应用推广。深入推进辽宁融入国家数字文化产业标准群建设。

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以重点产业项目为载体,引导文化产业机构和工作者深入乡村对接帮扶和投资兴业,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提升:加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发挥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培育新增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1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个。新增建设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5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5个。

文化产业展会提升:借助展会文化、商贸洽谈、投融资的平台作用,组织高质量文旅企业参加全国性展会项目。加快沈阳、大连的商务会展旅游目的地建设,打造中国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东北文博会、辽宁旅游产业大会、锦州古玩节、阜新玛瑙文化旅游节、朝阳化石节、葫芦岛国际泳装文化博览会等一批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的重点产业展会,推进文化会展业数字化转型,成为我省文化商贸洽谈、投融资主渠道。

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创建2个国家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7个东北区域文化和旅游消费中心城市,加强指导支持和动态管理。建设10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20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扩大夜间消费规模。支持建设葫芦岛市建设中国网红跨境电商商品品鉴城、营口老边区网红小镇。

文化产业投融资促进:支持沈阳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推动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创建,推广文化和旅游金融服务中心模式。

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向国家申报5个“一带一路”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国际合作重点项目,对入选项目给予投融资、宣传推介、人员培训等支持和服务。

第八章 完善现代旅游业体系

深化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大众化、特色化、定制化,深入推进大众旅游、智慧旅游和“旅游+”“+旅游”,提供更多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创新旅游产品体系,优化旅游产品结构,提高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综合效益高、带动能力强的现代旅游业体系,努力实现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推进大众化旅游

坚持标准化和个性化相统一,供给侧和需求侧协同发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特色化、多层次旅游需求。优化旅游消费环境、拓展旅游消费领域。瞄准淡季和冬季需求打造全省四季旅游产品。瞄准自驾需求建设生态绿色廊道。瞄准“后备箱”需求推出特色旅游商品。瞄准小众需求推出山地运动旅游产品。瞄准智慧化、智能化需求升级不断推出信息化赋能的创新型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推出更多定制化旅游产品、旅游线路,开发体验性强、互动性强的旅游项目,增加旅游惠民措施,加大旅游公共服务力度。引导各地制定实施门票优惠补贴等政策。聚焦东北亚休闲旅游目的地建设,创新全域旅游协调发展机制,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质量。发展夜间旅游和假日经济,拓展旅游时空范围。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游客文明、安全、理性、绿色出行。

二、大力发展红色旅游

加强红色资源保护。深入开展全省红色资源普查,深挖史料背景,整理阐释价值,丰富文字、图片、影音、动漫等形式建立红色资源大数据库。制订«辽宁省红色旅游发展规划»,分级、分类、分批对全省红色资源进行全面保护。深化创意、统一设计,形成全省红色资源保护标识,以场景标注、公益广告、媒体推介的方式向全社会广宣传。

活化红色资源利用。突出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升辽宁特色红色文化活化利用水平。围绕抗日战争起始地,解放战争转折地,新中国国歌素材地,抗美援朝出征地,共和国工业奠基地,雷锋精神发祥地“辽宁六大红色标识地”,开发设计100条红色旅游线路,推出5条全国“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科技手段,打造宏大展示云、沉浸体验场景。提升讲解员队伍综合素质,做强辽宁红色讲解员大赛品牌。

完善红色旅游产品体系。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冰雪旅游、自驾体验旅游等业态融合,大力发展红色文化创意、红色培训、红色动漫等业态产品。打造红色文化产业联盟,创建一批红色旅游景区,培育一批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

三、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

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以国家5A级景区、省级度假区、优质4A级景区为重点,推进“景城融合”“景村融合”,深度推进“景区(度假区)+文化街区”“景区(度假区)+特色村落”“景区(度假区)+特色城镇”、“景区(度假区)+生态综合整治区”、“景区(度假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实现景区与周边地区的联动发展,提升景区辐射带动能力,实现景区主导产业成链、成片、成带集聚。

大力发展冰雪旅游。依托山地冰雪资源、海冰资源、河冰资源、人工造雪,通过赛事引领、节庆聚流,加快冰雪体育设施和大众嬉雪综合配套设施建设,激发冰雪资源开发利用弹性,挖掘冰雪旅游文化内涵,推动冰雪旅游发展。

优化海洋海岛休闲度假旅游。发展海洋及滨海旅游,建设中国最北海岸线滨海旅游休闲度假胜地。以滨海大道为主线,按照世界水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要求,全面提升海洋海岛旅游景区与度假区品质,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服务环境,加快智慧赋能。扶持邮轮母港、滨海温泉、滨海湿地、海洋生态和海洋文化、海洋美食消费等旅游业态,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海洋海岛旅游产品。

加快发展研学旅游。依托辽宁特色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开发科普教育、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等系列主题研学实践教育线路。建设中小学生夏令营、冬令营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鼓励辽宁旅游投资集团“印记辽宁”等研学旅游相关产品开发。鼓励辽宁省文化集团整合省图书馆、省博物馆、省美术馆资源,开发研学旅游产品,打造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加快特色工业遗产旅游产品开发。挖掘工业文化价值内涵,促进工业文化与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工业旅游创新发展,支持各地依托当地工业遗产和老旧厂房、工业博物馆、现代工厂等工业文化特色资源,打造各类工业旅游项目,推出一批工业旅游精品线路,创建一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

提升生态休闲旅游产品品质。依托山地林地、草场草原、滨海沿江、温泉中草药等资源优势,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态旅居方式,开发森林生态旅游、河流生态旅游、滨海生态旅游、湿地生态游产品,推进生态型度假区和景区建设。

创意开发文化遗产旅游产品。培育以红山文化、三燕文化、辽金文化、清前文化、非遗代表性项目为核心的系列化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特色鲜明的文化街区旅游产品。依托历史建筑群,打造一批历史文化小镇、历史文化街区、非遗传习场所、都市观光购物街区、文创园区。

升级乡村聚落旅游产品。推广乡村旅游重点村的建设经验,利用城乡差异引导乡村旅游创意产品设计,让“乡愁”成为游客“可带走的记忆”。推动“景区依托型”乡村旅游连点成线、连线成片,实现乡村旅游产业化、差异化发展。推动乡村旅游精品民宿建设,引领乡村旅游产品转型升级。

四、完善旅游公共设施

优化旅游公共设施网络,增强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咨询中心的公共服务功能,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旅游景区、度假区、休闲街区、游客服务中心等标识体系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厕所革命,建设一批示范性旅游厕所。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提高旅游目的地进入通达性和便捷性。完善旅游绿道体系。加强节假日高速公路和主要旅游道路交通组织、运输服务保障、旅游目的地拥堵预警信息发布。加强重点旅游景区突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升旅游信息公共服务水平。制定出台残疾人、老年人旅游公共服务标准规范。

五、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建立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和方式,推行服务质量承诺制度。推动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的产品创新,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加强导游专业素养、职业形象、服务品牌建设。优化住宿供给,支持特色民宿、主题酒店等创新发展。提升旅游餐饮品质,推动旅游餐饮与文化结合,发展美食旅游。实施“百县千品”工程,瞄准“后备箱”开发高品质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

六、统筹推进“引客入辽”工程

立足“大循环”“双循环”新格局,积极实施“引客入辽”工程,做强国内旅游,振兴入境旅游,规范出境旅游。

持续开展面向海内外的“四季旅游”宣传营销活动。完善“引客入辽”机制,出台入辽旅游发展支持政策,提升入辽旅游便利化程度和涉外旅游接待服务水平,搭建旅行社、旅游景区、文旅企业协作平台。加强与重点客源地国家和地区的文化、旅游交流,推动中国文化传播。

专栏5:旅游产品高质量供给

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以高A级旅游景区和世界遗产景区为基础,完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强化景区科技应用水平,支持旅游度假区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休闲度假品质,培育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重点打造棋盘山休闲旅游度假区(沈阳)、盛京皇城文化旅游景区(沈阳)、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大连)、长山群岛旅游避暑度假区(大连)、五女山景区(本溪)、鲅鱼湾旅游度假区(营口)。

培育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沈阳市、大连市、鞍山市、本溪市、丹东市、锦州市、营口市、辽阳市、盘锦市、朝阳市。培育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推进省级旅游休闲街区建设,创建一批兼顾旅游者和本地居民需求的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旅游度假区、A级景区、旅游重点村升级:扶持1—2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扶持2—3家5A级景区创建。推出一批文化内涵丰富、产品特色鲜明、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美好宜居、风俗淳朴文明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培育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集聚区,发展一批乡村精品民宿。

加快红色旅游产品开发:提升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发展质量。开发完善辽宁旅游投资集团“红动辽宁”红色旅游产品。开发设计100条红色旅游线路,推出5条全国“建党百年红色旅游百条精品线路”。

红色旅游品质提升:加强沈阳、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等市红色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打造国内党政干部培训、学生研学目的地。丹东抗美援朝纪念馆、鸭绿江断桥系列联合创建5A级景区。建设辽东(丹东、本溪、抚顺)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和锦州红色旅游融合发展试验区。遴选省级十佳红色导游五好讲解员。

研学旅行示范基地创建:创建一批主题鲜明、课程精良、运行规范的省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

优化海洋海岛休闲度假旅游产品:推进大连国际邮轮客运中心、大连金石滩度假区大白鲸航海时代、丹东浪头港旅游综合体、锦州滨海新区帆船帆板训练基地建设。

特色冰雪体育旅游产品:推进建设抚顺聚隆国际旅游度假区、沈阳奥悦冰雪及水上体育综合体、盘锦辽河口冰凌穿越基地。

升级乡村聚落旅游产品:推进建设大连伊甸旅游风景度假区、鞍山千山老院子田园综合体、鞍山岫岩玉都花熙小镇、阜新十家子玛瑙小镇、辽阳孔雀谷康养小镇、朝阳喀左县利州古城(喀左)文化旅游项目、朝阳北票市温泉康养小镇、盘锦新立镇北旅田园综合体。

发展生态度假旅游产品:重点建设“中国玉都生态满乡”岫岩四产融合综合体,抚顺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旅游、筐子沟生态旅景区,本溪南芬和大石湖老边沟生态休闲组团、龙宝芳华国医温泉生态度假小镇,丹东天桥沟生态旅游景区,营口河海龙湾国家温泉生命健康公园、大辽河口生态旅游度假区、北海辽东半岛养老健康城,阜新彰武草原皇家牧场旅游区、佛寺温泉康养小镇、百年国际赛道城度假区,辽阳核伙沟生态康养度假区,朝阳凌源热水汤温泉旅游康养小镇、喀左浴龙谷温泉度假区,盘锦红海温泉度假小镇。

文化景区提升建设工程:沈阳盛京皇城景区、沈阳博物馆、沈阳老北市景区、中国工业博物馆、抗美援朝烈士陵园,鞍山钢都文创小镇,本溪湖工业遗产群,锦州市红色主题研学旅游自驾车营地,营口文旅小镇、营口港工业遗址,阜新玛瑙产业园、海州露天矿国家矿山公园,辽阳冮官窑辽金陶瓷特色艺术村落,铁岭调兵山蒸汽机车文旅特色小镇,朝阳喀左紫砂特色文化小镇、三燕龙城遗址公园,葫芦岛兴城古城景区。

“百县千品”工程:全省一百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开发十种旅游商品。支持岫岩玉雕刻、阜新玛瑙雕刻、抚顺煤精雕刻、抚顺琥珀雕刻、本溪松花石砚、喀左紫砂、辽阳首山石雕刻和满族刺绣、辽西木偶、凌源皮影等文创旅游商品开发。加快各地农副地标产品向特色旅游商品转化。

引客入辽工程:完善奖励机制、旅游推广机制,保障专项资金,振兴入境旅游。健全相关政策,融入“美丽中国”全球推广计划,丰富入境旅游适销产品供给,提升入境旅游服务质量。

第九章  完善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

服务扩大内需战略,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建设法制化、国际化、便民化旅游营商环境,做优做强文旅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提升市场监管能力,不断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

一、培育各类市场主体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大资本、大项目,培育辽宁文旅龙头企业。鼓励国有文旅企业与社会资本主体合资合作,联合开发旅游资源,扩展混合所有制形式。引导国有文旅企业(集团)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创新活力,实现规模化、品牌化、集团化经营,提升综合竞争力。以资本为纽带,鼓励各类文旅企业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兼并重组,支持文旅企业高水平创意,高质量建设,上市融资,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品牌影响力的文旅龙头企业。

扶持中小企业做特做精。支持中小文旅企业,创新投融资手段,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从融资、融智两个方面引导大众参与文旅产业发展。优化中小文旅企业发展的融资、财政、税收、人才等政策,引导中小文旅企业走特色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加强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各级各类文旅产业园区(基地)的孵化培育功能。鼓励和引导大众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文旅创业,不断促进“小升规”“规升巨”。

弘扬企业家精神。培育我省文旅产业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方面的领军人物。扶持文旅行业企业家进行生产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奖励企业家诚信守法、责任担当。

二、优化市场环境

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创新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适应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需求,建立健全以“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文化和旅游市场新模式、新业态、新技术、新产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构建业务全量覆盖、信息全程跟踪、手段动态调整的智慧监管平台。完善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列入失信名单并实施信用惩戒。建设文化和旅游市场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实施风险评估和预警。

加强行业管理和服务。开展平安文化市场建设,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内容审核机制,加强线上线下内容审核及动态监测,加强演出、艺术品、网络表演、网络音乐、游戏游艺、歌舞娱乐行业内容源头治理,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建立旅行社动态管理机制。健全旅游住宿业标准化监督实施机制。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建立便捷高效的旅游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开展文明旅游主题实践活动,推动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加强行业自律,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行业治理。

深入推进“放管服”。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对旅游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推进旅游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研究制定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推进“一网通办”与涉外演出跨省审批备案管理,实施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制度,探索优化旅游展会、节庆、文艺作品巡演申报审批程序,减少各项审批的时限、流程。

三、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

全面落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任务,完善权责明确、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综合执法管理体制。研究出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条例»«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保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功能,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健全完善联合办案和执法协作机制,加强区域执法协作。及时查处整治突出问题,开展不合理低价游等专项整治,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繁荣稳定。

第十章  扩大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

健全和完善辽宁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推广传播体系,创新交流合作的机制、内容和方式,全面提升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水平。展示辽宁风采、辽宁气质和辽宁风骨,持续提升辽宁文化软实力。

一、塑造国际化品牌形象

提炼升级旅游形象品牌。持续扩大“发现辽宁之美感受辽宁之好我在辽宁等你”宣传口号影响力。持续推出辽宁“四季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宣传推介春季以“赏花观鸟休闲度假游辽宁”为主题;夏季以“消夏避暑辽宁行”为主题;秋季以“赏枫采摘休闲游,金秋美景辽宁行”为主题;冬季以“嬉冰雪泡温泉到辽宁过大年”为主题的四季辽宁品牌。进一步提炼辽宁旅游形象定位,积极研究展示辽宁特色的,适应大众旅游需求的辽宁旅游形象口号,打造最响亮的文化旅游金名片。

培育打造核心吸引物品牌。依托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地质公园、国家文化公园、国家级度假区、国家5A级景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等吸引物,挖掘品牌内涵,弘扬品牌文化,扩大品牌影响力。积极推广我省著名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国家级景区和度假区、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的品牌效应。打造“老建筑、老胡同、老字号、老故事”“一宫三陵”“北方新生活”“一线串珠”“中国最北海岸线”“美丽鸭绿江”等区域特色旅游地标形象。

做强精品线路和节庆品牌。重点打造“滨海大道”自驾旅游线路,“探访辽河”文化体验旅游线路,“不忘国耻英勇抗战”“辽沈枪声解放号角”“抗美援朝保家卫国”“共和国长子新时代工业”“兴边富民辽吉风光”等红色旅游精品线路,“辽西故道”跨区域遗产旅游线路等精品线路品牌。创新推出“春季赏花观鸟”“夏季消夏避暑”“秋季枫红赏秋”“冬季冰雪温泉”四季旅游线路。结合资源和产业优势,积极创新有重大影响力的节庆,以节聚流、以节促建,促进节庆品牌热起来、活起来,培育壮大我省旅游节庆品牌。持续打造沈阳国际冰雪旅游节、大连国际樱花节、鞍山千山梨花节、抚顺满族风情国际旅游节、本溪枫叶节、丹东鸭绿江国

际旅游节、锦州古玩节、营口海滨温泉旅游节、营口望儿山母亲节暨母爱文化节、阜新玛瑙文化旅游节、辽阳冰雪节、铁岭荷花文化旅游节、朝阳化石节等旅游节庆品牌。加强全省连续举办二十届以上节庆、展会培育发展,打造不断链的节庆展会品牌。

二、打造国际化营销推广体系

拓展对外和对港澳台地区交流平台。发挥港澳青少年游学联盟平台作用,加强面向港澳台青少年的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提升对港澳台地区文化交流水平。积极推动与日韩俄及中东欧国家等“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的文化旅游交流与合作。充分利用东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推动与东盟十国和韩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4国国际旅游发展。充分发挥文旅部海外中国文化中心、海外旅游办事处、孔子学院等海外交流合作机构的平台作用,开展国情省情宣介、思想交流、文化展示、信息服务等活动。依托文化和旅游部“欢乐春节”“辽宁文化周”平台,推出我省优秀文化艺术品牌走向国际舞台。举办重要的国际旅游节会活动。向世界展示辽宁,让辽宁走向世界。

拓宽对外交流渠道。积极参与国家级、省级重大对外交流活动以及在辽重大主场外交活动,开展文化互鉴和旅游交流。联合省友协等民间机构,促进民间文化和旅游交流交往。发挥好全省文化和旅游单位在文化传播和国际旅游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出境游客、留学生、海外务工人员、华侨华人传播弘扬中华文化,成为辽宁故事的生动讲述者。

巩固和扩大海外旅游客源市场。加快“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客源市场开发。推出具有丝绸之路特色的国际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和文化旅游产品。通过文化吸引、商旅活动、修学研学、企业合作吸引入境旅游者。深耕日韩俄蒙为重点的传统海外客源市场和港澳台地区客源市场,不断拓展欧美等新兴和潜在入境客源市场。

支持文旅企业走出去。支持文旅企业通过独资、合资、控股、参股等形式在境外兴办实体、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落地经营。优化文化和旅游国际贸易结构,加强高附加值的文化产品和高端设备及文化服务的出口,大力开拓入境旅游市场,鼓励与客源国旅游企业合作推出适应外国游客需求的旅游线路、旅游演艺及特色商品。指导企业抓住商机,规避风险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文化和旅游龙头企业与日韩俄蒙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伙伴共建产业园区、孵化器和“双创”中心。加强对我省企业在海外开展文化和旅游贸易与投资等活动的海外利益保护,做好出境游组团社组织中国公民赴境外旅游的海外权益保护。

三、提升国内区域合作水平

深耕大东北区域合作。积极参与东北地区全域统筹,培育冰雪旅游、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旅游和康养旅游业态。加强大东北区域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合作,推进与黑、吉、内蒙古旅游合作系统性、可持续性发展。巩固大东北区域旅游战略合作联盟,推进大东北区域旅游协同发展、构建大东北区域旅游品牌,开发大东北区域旅游精品线路,共同举办大东北特色旅游节庆活动,互换区域旅游客源市场,实现区域合作互利共赢。

推进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发挥辽西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先导区的地缘优势,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依托京哈铁路、京沈高铁、京沈客专、滨海大道等交通优势,积极打造京津冀居民休闲旅游康养的“后花园”。

加强国内区域对口合作。扩展辽宁省与江苏省、广东省文化旅游对口合作的成效。加强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鞍山与南京等对口合作城市之间旅游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支持对口合作城市间结对打造旅游合作标杆,鼓励对口城市间旅游企业跨区域开展合作。支持沈阳北京互动合作,提升城市旅游品牌知名度,共同举办城市间互联互动的节庆活动,丰富城市合作内涵。扩大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双城都市圈等互动合作。完善协同合作机制,以区域品牌为引领,以中心城市为牵动,以特色产品为吸引,构建重点客源市场合作共赢良好格局。

四、开展全媒体全方位宣传营销

通过积极申办中国艺术节、全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全国旅游日等国家重要文化主题展会主场活动,全方位提升辽宁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省市县企四级联动“矩阵”营销推广,构建全媒体全网络传播宣传体系。推动公共旅游形象宣传向推广营销转变,推进传统媒体宣介向新媒体、融媒体营销转变。支持文化旅游单位和企业与媒体的互动交流。鼓励旅游部门和企业充分利用国家重要媒体的海外频道、多语种海外网、各类融媒体、APP、小程序、论坛、贴吧、点评问答、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全网营销手段,宣传推介旅游产品,提升辽宁文化和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持续开展面向海内外的辽宁四季旅游宣传营销活动。

第十一章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创新发展,不断巩固优势叠加、双生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

增强旅游发展的文化自信。鼓励将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融入景区景点,把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工业文化纳入旅游的线路设计、展示陈列、讲解体验,加快我省各类旅游资源的储备与研发条件、开发基础、利用现状的普查,深挖资源的文化内涵。让游客到辽宁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

打造独具魅力的文化旅游体验。依托文化文物资源培育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品位。重点建设辽河文化生态保护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辽宁段),加强牛河梁及周边地区红山文化考古调查和发掘阐释,健全汉唐遗址、石窟寺、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本溪湖工业遗产群等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宣传推广体系,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陶冶心灵之美,打造独具魅力的文化旅游体验。

体现旅游服务中的人文关怀。提升旅游服务硬件并优化软件并举,提高服务品质和改善文化体验并重,在旅游设施、旅游服务中增加文化元素和内涵,体现人文关怀。

二、以旅游促进文化传播

发展旅游丰富文化传播载体。让旅游为传播中华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搭建宽广平台,注入新的活力。使旅游成为宣传辽宁灿烂文明、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成就的重要窗口,传播科学知识与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发挥旅游覆盖面广、市场化程度高等优势,用好旅游景区、导游人员、中外游客等媒介,提升辽宁文化影响力。

发展旅游拓展文化服务场景。依托旅游产业化市场化丰富文化产品的供给类型和供给方式。发挥辽宁文化大省的资源优势,深度发掘辽宁历史文化资源,充分阐释辽宁文化精髓和文化价值,推动全省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等成为旅游目的地,培育主客共享的美好生活新空间。

三、培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

推进文旅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利用乡村文化资源,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加快发展特色民宿,推动传统农家乐、渔家乐提质升级,完善“景区带村、能人带户”旅游模式,完善乡村旅游配套功能,实现旅游业带动乡村人居环境升级。发展工业旅游,活化利用工业遗产,培育旅游用品、特色旅游商品、旅游装备等相关制造业发展。依托老工业基地基础,大力发展演艺、公共文化、游乐游艺、旅游新业态等领域相关装备制造业。鼓励汽车、家电、食品饮品等与生活关联度高的工业企业开发工业旅游。促进文教结合、旅教结合,培育研学旅行项目。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建设具有人文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结合传统体育、现代赛事、户外运动,拓展文旅融合新空间。推进我省邮轮旅游、海洋海岛旅游、滨海旅游与临港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文旅企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乡村民宿、餐饮企业与节庆会展企业、博物馆、艺术馆、美术馆、文艺院团、文创企业之间的合作。鼓励龙头企业带动相关中小微文旅企业,打造关联度高、辐射性强、参与主体多的文旅融合产业链。鼓励文化与旅游企业功能互补、合作经营。

推进文旅产品融合开发。坚持文化导向、突出辽宁特色,建设文旅融合的产品体系。用文化引领旅游产品设计,彰显旅游美学,提升品质、品位、品牌。打造文化旅游精品线路。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与旅游商品营销相结合。

第十二章  强化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驱动

聚焦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和现实需求,积极推进以信息技术为核心引擎的高新技术的应用,提升信息化水平、装备制造水平和标准化建设水平,为文化和旅游高质量跨越发展增效赋能。

一、提升文化和旅游信息化水平

建设辽宁省智慧旅游平台。推进辽宁省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旅游”,加快推进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旅游发展,推动5G、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北斗导航等在智慧旅游产品开发中的应用。打造一批智慧旅游景区,培育一批智慧旅游创新企业。加强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申报国家“5G+文化旅游”相关项目,完善旅游产品智慧化技术平台。统筹实施全省文化信息资源数字化共享。

完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遵循全域旅游理念和智慧化发展方向,以实现旅游全业态数字化服务为重点,加快补短板,推进旅游智慧交通、智慧城镇、智慧景区、智慧乡村、智慧酒店、智慧厕所等旅游数字化服务发展,实现自驾游信息服务功能、旅游城镇数字化导览功能、景区智能导游功能、酒店智慧服务功能、旅游厕所设施智慧管理功能等,推进旅游数字化线上线下协调发展,不断提升旅游业态数字化服务体验。

提升智慧旅游服务管理水平。加强智慧旅游相关标准建设,培育一批智慧旅游试点示范项目。推进预约、错峰、限流常态化,推进景区监测设施建设和大数据平台建设。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智慧旅游公共服务模式创新。培育云旅游、云直播,发展线上数字化体验产品。推动旅游资源、文化艺术资源的数字化、信息化和网络化,促进VR全景、裸眼全息景观、数字乐园等新一代旅游产品的发展。鼓励定制、体验、智能、互动等消费新模式发展,打造沉浸式旅游体验新场景。鼓励景区采用移动支付、无感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鼓励旅游企业提供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在线预定、分时共享服务。

二、提升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水平

加强顶层设计。融入辽宁建设智造强省战略,推进服务型制造模式在装备行业推广应用,做好改造升级“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三篇大文章,加强基础技术研发,提升文化和旅游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水平,逐渐形成国产旅游装备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新技术、新材料在文化和旅游装备制造中的应用。支持汽车房车、户外装备、冰雪旅游装备、环保厕所、旅游新型环保建筑材料等制造业企业发展。鼓励与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产学研用合作,研发文化和旅游专用装备,在重点细分领域推动形成一批技术解决方案,增强文化和旅游重点领域装备的技术供给能力。

推进文化装备制造业发展。适应沉浸体验、智能交互等趋势,促进文化装备技术研发和升级改造,加快文化和旅游5G应用,开发基于5G的游客流量监测、高清视频监控、旅游设施管理等智能应用。加快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成像、超高清、可穿戴设备、智能硬件、沉浸式体验平台等核心技术装备创新发展。支持文物和艺术品展陈、保护、修复设备产业化。鼓励研发智能化舞台演艺设备和高端音视频产品。

推进冰雪旅游装备制造业发展。发挥辽宁装备制造产业优势,培育发展冰雪旅游装备制造业,推动冰雪旅游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加大冰雪旅游相关产品开发力度,延伸冰雪旅游产业链条纵向发展,推进冰雪旅游装备研发和示范应用基地建设。

三、推进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

优化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机制。健全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相关制度和工作机构,完善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协调机制。对标文化和旅游领域国家标准,完善文化和旅游地方标准体系,推进辽宁文化和旅游管理、服务、技术、安全等各类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支持和引导市场主体和各类社会机构参与地方文化和旅游标准制修订,鼓励行业协会、学会等完善团体标准,激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强化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效果。加大标准化体系建设和标准宣贯实施力度,提高全社会、全行业的标准意识。强化文化和旅游标准实施效果的监督与评估,提升标准实施效果。深化推进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创建一批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以标准化引领质量提升。

第十三章实施规划保障措施

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实施,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夯实资源要素保障,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一、统筹全面推进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入研究把握新时代文化和旅游发展新特点和新要求,把文化和旅游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高位推动,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加强统筹推进,组织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及时研究解决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形成实施合力。全省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工作重点和建设项目具体分解到各个年度、各相关部门,逐年度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及重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规划衔接,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和重点,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合力,及时发现、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十四五”时期文化和旅游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部门协同机制,推动文化和旅游管理部门向资源统筹、产业促进、发展协调和服务监管转变,增强管理部门统筹协调治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优化文旅项目审批流程,提高文旅部门行政管理效能。继续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革,推动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增强公共文化机构的动力和活力。深化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培育文化和旅游行业组织,强化文旅行业协商会沟通政府、服务企业、自律监督等职能,充分发挥文旅行协商会的积极作用,创新服务模式、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诚信服务,引导旅行社、导游、文化经营场所等规范运行管理。深化文旅统计制度改革,推进文旅统计现代化,提升统计服务能力,构建覆盖更全面、调查更准确、核算更科学、运作更高效、服务更优质、保障更有力的现代文化和旅游统计体系。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公共文化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统筹相关资金,落实基层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所必须的资金。发挥各类相关资金、投资基金的撬动作用,引导各类资金投资文化和旅游产业,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加快发展。落实国家有关减税降费、降成本等各项政策措施,结合“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从税、费、租等方面最大限度惠及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强“引客入辽”奖励资金保障,提振行业发展预期和信心。

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力度。全省各级各类金融机构要加大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发展的力度,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公司制优化股权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申请上市融资,鼓励已上市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公开增发、定向增发等方式开展再融资,积极开展并购重组等,进一步做大做强文化和旅游企业。加大债券市场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方式扩大融资。加大对文化和旅游企业的信贷支持,积极探索开展旅游景区经营权、门票收入权质押以及企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林权抵押等贷款业务;对纳税信用等级为A、B、M的企业,鼓励使用“银税互动”获得信贷支持;对开发文化和旅游新业态新产品项目给予新增贷款支持等。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根据文化和旅游行业特点,开发种类丰富的保险产品。鼓励支持在辽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文化和旅游支行或事业部,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等各类融资工具,为文化和旅游重大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

加大建设用地支持力度。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加强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中科学布局文化和旅游发展用地,合理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土地差别化管理和结构性调整,探索多方式供应建设用地。加强对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康养度假、文旅融合、乡村民宿等新业态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的保障。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鼓励文旅项目合理使用老旧厂房、工业腾退空间、闲置场馆、荒山、荒地、荒滩、荒岛等相关的用地政策。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旅游业。探索乡村文旅项目用地的细化政策。研究出台乡村旅游用地政策,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加强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用地政策保障;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门做好风景名胜区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等旅游资源的开发管理。

加大投资引导支持力度。强化文化和旅游投融资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投融资项目库,明确项目立项、用地保障、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实行项目建设动态管理制度,适时调整充实新项目、清出已建项目等。举办线上线下投融资推介会,吸引境内外大型投资集团、金融机构投资重大重点项目,加快推进投资建设规模大、具有引领带动、示范推动的文化和旅游项目建设。坚持项目招商引资中对吸引外资、国资、民资给予同等重视,鼓励民营经济实体及个人对文化和旅游项目进行投资,支持多种经济成分进行文化和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与财政、商务、金融部门协商,探索在我省建立文化和旅游投资企业鼓励机制。

四、建强人才队伍

加强文旅人才培养。实施文化和旅游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人才培养体系。联合教育部门,制定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方案,建立紧密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开展一批创新型、示范性、订单式校企合作人才培养项目,重点培养文化创意、文化艺术、康养度假、旅游演艺、电商直播、考古研究等重点领域的人才;以国际化、标准化、本土化的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为目标,着力培养拔尖人才。完善人才激励与约束机制,积极引进高层次文旅专业人才,留住培养的专业人才,降低辽宁从业人员外流率。借助教育信息化、继续教育平台,提供线上线下文旅专业课程,强化全省从业人员终身学习观念,培养懂文化、懂旅游、懂品牌、会管理、会营销的复合型人才。

强化文旅人才培训。建立完善全省文化和旅游系统人才培训体系,依托文化和旅游人才信息库、网络学习平台、培训机构等,推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在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脱产与在职培训相结合方式,加强对行政管理、公共文化、企业经营、专业技术、乡村旅游等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将文旅人才培训工作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就业培训和职业教育计划,按规定落实旅游职业资格制度,完善职称和技术等级制度。推动各级党校引入文化和旅游专业讲座,加强各级各类党务、行政干部培训课程训练。继续深化与省委党校、辽宁大学联合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骨干培训工作。

加强文旅智库建设。立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资源,引入国际国内高水平专家和研究机构,加快建设打造辽宁文化和旅游智库平台和智库联合体,为各级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推动研究成果转化。支持智库专家在辽举办高端论坛、发布文旅数据和科研成果等,打造成辽宁高端文化和旅游智力中心。

五、强化规划实施

健全法律法规。完善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体系,加快推进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根据国家立法进度,积极推进我省实施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法相关法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管理办法,加快修订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旅游条例等。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域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强化文化和旅游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运用水平。

加强安全能力建设。加强全省文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于文化和旅游发展和规划实施全过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握正确导向,加强对文艺作品、文化产品的内容把关。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和旅游设施、项目、活动的安全监管。统筹疫情防控与文化和旅游发展,建立文化和旅游领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安全风险评估和督查机制,制定文化安全风险清单,有效化解危害文化安全的风险挑战。

加强实施过程监管。加强考核管理,把文化和旅游规划任务纳入到全省各级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之中。强化项目督查机制,实施重大重点项目台账管理,“点对点”跟踪服务、问效。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分析规划实施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修订规划,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对于完成较好的地区,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

转载请注明:品橙旅游 » 辽宁文旅厅:《辽宁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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