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3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取消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注销旅行社业务的公告(2021年第三批)》,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21年2月24日起,取消1家旅行社的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注销2家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通知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取消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注销旅行社业务的公告(2021年第三批)
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21年2月24日起,取消以下1家旅行社的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根据《旅行社条例》和《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自2021年2月24日起,注销以下2家旅行社的旅行社业务: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