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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

来源: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发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19〕71号)等文件要求,把千年瓷都打造成国际瓷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意见

(2020年2月27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19〕71号)等文件要求,把千年瓷都打造成国际瓷都,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传承和弘扬陶瓷文化,建好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打造对外文化交流新平台,努力走出一条具有世界意义、中国价值、新时代特征、景德镇特点的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发展新路子。

(二)战略定位

围绕“国家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创新基地、世界著名陶瓷文化旅游目的地、国际陶瓷文化交流合作交易中心”的战略定位,推动景德镇成为集中展示中华陶瓷文化的瓷都、全国乃至世界陶瓷产业标准和创新中心、国际化陶瓷产业链交易平台、全球文明互鉴的重要桥梁和高端陶瓷文化贸易出口区、世界一流的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试验区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陶瓷产业总产值实现翻番。陶瓷文化传承创新体制机制初步建立,陶瓷文化保护传承、陶瓷产业创新发展、陶瓷国际贸易和文化交流合作的体系基本形成,陶瓷文化和旅游业深度融合效果显著,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发挥,为我国陶瓷及其他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发展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

到2035年,试验区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景德镇成为全国具有重要示范意义的新型人文城市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世界陶瓷文化中心城市。陶瓷文化传承保护创新体制机制基本健全,陶瓷文化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新模式基本形成,陶瓷文化国际影响力全面提升,成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文化交流的重要载体和展示中华古老陶瓷文化魅力的名片。

二、全力落实建设任务

(一)加强陶瓷文化保护传承创新

1.加大陶瓷文物保护力度。制定景德镇大遗址保护计划,争取列入国家大遗址保护规划。推动御窑厂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争取御窑厂等重要遗址的考古和研究纳入“考古中国项目”。建设国家古陶瓷研究修复中心,实施可移动文物研究和修复,加强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制定陶瓷文物保护相关地方性法规。完善基本建设考古制度,对可能存在文物遗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发掘前不得入库储备。(省文旅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传承陶瓷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快实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记录工程,完成手工制瓷技艺数据库建设。积极创建景德镇陶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研究论证景德镇手工制瓷技艺申报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加强手工制瓷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加大非遗研究和传播,师承古人精髓,萃取海外精华,开展陶瓷材料、工艺、传承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和技术研发。(省文旅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大陶瓷文化挖掘阐释。深入挖掘陶瓷文化人文底蕴,做到精准阐释、精美呈现。加强陶瓷文化理论研究,收集整理编纂陶瓷文化典籍文献,推出一批展示景德镇陶瓷文化的影视剧、纪录片、舞台剧和丛书等艺术精品,实施一批以景德镇陶瓷文化为主题的文化标识项目。争取景德镇中国陶瓷博物馆升级为国家一级博物馆,引导发展陶瓷艺术非国有博物馆。(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陶瓷文化产业创新发展

4.打造陶瓷特色产业集群。坚持空间上集聚、业态上集群,加快“延链、补链、强链”步伐,打造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集约高效的现代陶瓷产业体系,加快推动陶瓷产业创新发展。研究制定支持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产业集聚发展措施,加快建设陶瓷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海内外行业龙头企业引进步伐,加大现有企业孵化壮大力度并推动上市,打造标杆企业、标杆园区。开展试验区陶瓷产业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建设标准规格统一、追溯运行顺畅、链条衔接贯通的陶瓷产业供应链体系。在强化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建立瓷土原料储备基地。推动陶瓷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省工信厅、省金融监管局、省文资办、省文旅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发展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实施“陶瓷+”“文化+”“创新+”行动。大力发展文创产品研发和创意设计,支持引进培育知名陶瓷设计企业、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支持建设国际陶瓷设计谷,推动传统陶瓷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以现有陶瓷产业集聚园区为空间载体,加快发展陶瓷文化创意产业。(省文旅厅、省文资办、省工信厅、省发改委、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构建科技创新发展平台。整合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江西省陶瓷研究所、景德镇御窑博物院、景德镇陶瓷研究所等科研院所资源,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字号”陶瓷研究专业机构。积极申报文化科技重点实验室,争取创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创新和科技研发力度,大力发展高科技陶瓷、高技术陶瓷,驱动中国陶瓷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向价值链高端转型,重返中国制瓷高峰。(省科技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信厅、省教育厅、省文资办、省发改委、省文旅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陶瓷品牌建设。坚持品牌发展战略,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等平台,宣传推广陶瓷品牌。加大瓷器地理标志的传承保护力度,建立景德镇国瓷文化品牌体系,加强品牌培育试点示范,建设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加强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推动设立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建设中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加快完善陶瓷知识产权评估、交易、质押登记等功能。争取国家级认证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成立陶瓷艺术品鉴证专业委员会,为陶瓷艺术品市场提供第三方鉴证服务。加快制定中国艺术陶瓷评估标准,健全艺术陶瓷安全保护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工信厅、省文旅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培育一批节能环保标杆企业,构建清洁高效、绿色发展的生态产业体系,支持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申报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引导企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加大绿色环保陶瓷产品开发力度。鼓励开发并使用清洁能源,加大环保综合治理,延伸循环经济产业链。支持绿色金融发展,探索试验区产业转型升级的有效模式。(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陶瓷文化旅游业

9.打造陶瓷文化旅游核心产品。重点打造陶阳里、陶溪川、陶源谷等陶瓷文化景区和昌江百里风光带、高岭瑶里、洪岩仙境等山水生态景区。推进御窑厂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等重点陶瓷文化主题景区创建国家5A级景区。加快推进高岭·中国村等田园综合体建设。建设一批全国中小学生陶瓷文化创意体验和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省文旅厅、省文资办、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培育文化旅游新业态。按照“城是一幅景、景是一座城”要求推动陶瓷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构建层级分明、功能互补的文化旅游新业态,加快推进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依托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发展康养体育游、健身休闲游、山地户外游;以景德镇—瑶里、景德镇—西湖旅游带、浮梁休闲农业示范县、乐平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等为重点,发展乡村民宿游;挖掘浮梁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发展古城茶文化游;做大乐平戏曲文化创意产业园、古戏台非遗小镇和古建筑产业园,发展古戏台文化游。推进景德镇国际马拉松赛、“吴静钰杯”跆拳道品牌赛和瓷茶古道徒步行向高水平发展,打造一批在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体育品牌赛事。(省文旅厅、省文资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体育局、省林业局、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全面提升旅游配套服务。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构建方便快捷的旅游交通网、旅游服务设施网及“智慧智能”旅游互联网。加快建设游客集散中心,推动4A级以上景区进出通道二级公路全覆盖,建设一批四星级以上星级饭店、绿色旅游饭店,引进国际著名连锁酒店,组团式发展精品民宿和度假村。支持加强医疗、教育、文化、健身等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省文旅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体育局、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创新旅游业体制机制。积极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支持陶邑公司上市。探索实行重点旅游项目点状供地改革,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旅游扶贫用地。加快制定旅游机构规范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育培训计划,加强旅游业规范化管理。支持景德镇申办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省文旅厅、省金融监管局、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省自然资源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陶瓷人才队伍建设

13.激发陶瓷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打造宜居、宜业、宜学、宜游的国际瓷都。发展陶瓷人才创新创业综合平台,规划建设集陶瓷人才培养、陶瓷艺术创新、陶瓷创客创业、陶瓷文化产学研为一体的“陶大小镇”科教园区。建设陶瓷产业各类孵化器,加快相关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梯次培育陶瓷科技型企业,促进陶瓷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世界技能大赛增加陶瓷职业相关赛项,支持承办中国技能大赛——全国陶瓷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支持开展跨界融合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和管理创新。鼓励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试点推行年薪制、股权制和期权制。(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大陶瓷人才引进力度。着力打好“景漂”牌,建设世界陶瓷人才聚集高地,吸引国内外科研、艺术和智库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建设国际陶瓷人才研学游中心,加强陶瓷人才国际交流合作,吸引国内外专家、留学人员服务团来试验区讲学、咨询和成果转化。推动制定招才引智计划,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景德镇创新创业。(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技厅、省外办、省教育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大力培养陶瓷后备人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积极培养专攻精炼、技艺精湛的陶瓷领军人才。支持试验区高校与国内外名校合作办学、加强交流,深化产教融合,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积极推动景德镇陶瓷大学创建“一流”学科,办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特色大学;支持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提升计划、景德镇市高级技工学校申报景德镇陶瓷技师学院,建设国家级陶瓷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陶瓷文化交流合作水平

16.扩大陶瓷产品对外贸易。鼓励景德镇陶瓷产品利用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子商务扩大出口,支持符合条件的景德镇陶瓷企业在境外建立公共海外仓。支持景德镇建设保税物流中心,引导“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来景德镇设立陶瓷产品展览平台,探索建设陶瓷垂直电商平台,打造陶瓷电商集聚区和电商孵化基地。支持建设国际陶瓷博览交易中心,打造集创意、设计、定制、展示、鉴定、交易、物流、产品发布于一体的国际陶瓷博览运营平台。大力发展陶瓷会展经济,扩建景德镇国际会展中心,办好“永不落幕”的中国景德镇国际陶瓷博览会。(省商务厅、南昌海关、省文旅厅、省文资办、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拓展陶瓷文化国际传播交流。坚持以陶为媒、以瓷交友,广泛参与国家外事外交文化活动,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江西故事”“景德镇故事”。争取将景德镇陶瓷文化纳入国家“一带一路”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有关规划。规划建设国际一流陶瓷文化交流中心和当代陶瓷艺术博物馆,鼓励景德镇在我国一线城市建立陶瓷教育基地,支持举办景德镇国际陶瓷艺术双年展等活动。争取将景德镇列入青年汉学家研修计划实地调研地。鼓励打造“丝路瓷行”中国陶瓷文化交流项目,争取纳入中央宣传部“中华文化走出去”重点项目库。推动将试验区重点陶瓷文化交流活动纳入“感知中国”“欢乐春节”“今日中国”活动。支持景德镇陶瓷大学、景德镇学院申请设立孔子学院或孔子课堂,争取将陶艺课程纳入孔子学院总部(国家汉办)课程内容。(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推进交流交易机制与保障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的艺术陶瓷价格形成机制。以防伪溯源体系、估值模型、交易平台为重点,建立陶瓷产业大数据中心,为全国陶瓷行业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启动景德镇机场迁建、阜阳经六安至景德镇铁路、皖赣铁路扩能改造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推进航空口岸建设,争取开通国(境)外航线。支持搬迁景德镇火车东站、建设景德镇铁路物流中心,增建景德镇北站北侧站房。适时开行景德镇至宁波和厦门直通班列。支持鱼山货运码头等交通物流项目建设,建设高新区电商物流园,发展现代物流。(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厅、省委军民融合办、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民航江西监管局、中铁南昌局公司、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完善支持政策

19.加大财税支持。对试验区企业销售自产传统手工技法制瓷产品,符合规定的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鼓励和引导试验区内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开展科技创新,符合条件的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安排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向试验区倾斜。统筹资金对景德镇文化产业、瓷博会等给予支持,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面给予倾斜。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时对试验区予以支持。(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拓宽融资渠道。将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教育、养老等民生工程和陶瓷产业重大技术装备及应用纳入相关专项予以支持。以市场化方式依法合规发起设立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基金。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试验区合作,创新陶瓷知识产权、商标权质押、科贷通等融资方式。支持景德镇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纳入省融资担保体系。(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外办、省金融监管局、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保监局、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优先土地供应。对试验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予以适度倾斜。对试验区符合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项目审批、调剂林地指标、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允许试验区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国家有关要求办理用地预审。允许在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省域统筹前提下,按法定程序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林业局、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强化人才保障。支持试验区根据有关要求自主开展陶瓷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和技能人才鉴定,在工艺美术职称系列下专设陶瓷评审专业,贯通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研究制定陶瓷领域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分类管理办法,探索制定传统手工制瓷从业人员评价标准。出台“双师型”教师引入、聘用倾斜政策。出台为“景漂”“景归”人才提供住房优惠、配偶随迁安置、子女就近入学等配套保障政策。制定人才短期来景德镇工作服务办法。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对陶瓷人才自主创业扶持力度。支持景德镇制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形成崇尚创新精神、增强创新动力、提高创新能力的良好氛围。(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扩大对外交流。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家标准版推广应用,升级拓展物流智能作业平台。推动设立景德镇市领事认证代办中心,赋予试验区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的审批和发放权限,落实国家移民管理局12项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为试验区研学旅游、文化交流的外国人提供签证、停居留便利。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争取创建国际旅游免税购物区。适时争取扩大下放涉及试验区建设的部分出访来访审批权。(省公安厅、省外办、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税务局、南昌海关、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鼓励先行先试。支持依托中欧城市实验室,开展美丽人文城市发展指标体系研究,探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协调发展新机制。争取国家产教融合试点,推进产业与教育深度融合,形成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的发展局面。编制陶瓷文化教材、推动陶瓷文化进校园,开展中小学陶艺教育试点。鼓励试验区按照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支持试验区开展国家智慧城市、老厂区老厂房更新改造利用、租赁住房建设等试点。推动试验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省发改委、省文旅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强化组织保障

25.健全组织机制。按照“省里统领、部门协调、市里实施”的运行模式,全面加强对试验区建设的组织领导。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试验区建设,开展定期调度,解决重大问题。景德镇市成立试验区建设工作机构,以“管委会+平台公司”形式推进试验区建设落实落细。(省发改委、省委编办、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贯穿试验区建设全过程,当好陶瓷文化传承创新“领头羊”。紧紧围绕机制体制创新的核心任务,树立全新理念,瞄准世界标准,注重首创原创,推进陶瓷文化创新创意、融合发展,培育发展陶瓷文化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完善产业链、价值链,形成集聚效益,推进转型升级,实现“品牌再造”,打造文化强省新名片。(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发改委、省文旅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以国家试验区的眼界和水准,以景德镇全域为整体,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多规合一,编制出台试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支持将试验区建设纳入国家“一带一路”规划和省“十四五”规划等重大规划,形成上下衔接、点面结合、目标清晰的规划体系,引领试验区经济“全域发展”、文化“全域繁荣”、生态“全域保护”。(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文旅厅、景德镇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坚持项目支撑。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坚持把项目作为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抓手,以项目化的形式推进陶瓷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坚持先保护后开发、先地下后地上,有序推进文化、产业、城市、生态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标杆项目,不断夯实复兴千年瓷都基础。(省景德镇国家陶瓷文化传承创新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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