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底因评估机构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中止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旅游”)并购案再次重启。3月4日晚间,云南旅游发布公告称,已经收到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其中明确提出证监会已依法对云南旅游提交的恢复有关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旅科技”)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决定恢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不过,公告也表示,这次并购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前述核准以及何时最终取得上述核准均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本次公告,涉事的评估机构中企华已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了相应复核程序并出具了复核报告,认为《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8)第 3457 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及中企华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评估人员不因为本次复核而转移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资产评估机构相关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虽然中企华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但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评估报告》的签字资产评估师未涉上述事项,该等立案调查不影响中企华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该等立案调查不影响《评估报告》的效力,不影响中国证监会受理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等文件。鉴于上述,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审查的申请。
据悉,近年来,云南旅游一直筹备收购的文旅科技公司主要经营游乐项目技术开发、数码影视及动画设计、制作等高科技文化旅游产品。去年3月,云南旅游披露,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李坚、文红光、贾宝罗合计持有的文旅科技100%股权。如果交易完成,文旅科技将成为云南旅游全资子公司。当时,业界就有观点认为,文旅科技公司近几年上市意图明显,此次交易成功后并入上市公司资产,或将通过借壳上市加强实力,推动母公司华侨城集团市场扩张。
作为华侨城集团文化科技产业板块的主力企业,文旅科技公司曾在2015年10月登陆新三板;2017年4月,该公司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A”)剥离,转由华侨城集团直接控股,以获得更优质的资源配置;同年5月,文旅科技公司为谋求境内资本市场上市,申请终止新三板挂牌。
去年7月,这项资产重组确定了收购价格约为20.16亿元,其中,发行股份数量约2.79亿股,支付现金对价约1.61亿元。评估机构中企华在重大资产重组中担任资产评估工作,约20.16亿元的交易价格正是根据中企华的评估确定的。
然而,今年1月,这宗收购案却令人意想不到地出现了变数,1月28日晚间,云南旅游发布公告称,由于中企华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外的其他项目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调查尚未最终结案。
公开信息显示,中企华这一机构曾在华侨城集团收购文旅科技过程中频繁出现。2011年,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1800万元收购深圳市远望落星山科技有限公司(“文旅科技”前身)60%股权;2015年,文旅科技进行股份制改革;2017年,华侨城集团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手中收购文旅科技60%股份。在文旅科技的股权腾挪中,中企华是文旅科技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企华官网发布的信息显示,该机构成立于1996年,拥有资产评估资格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去年7月24日,证监会通报,中企华资产评估师因为未勤勉尽职,导致原评估值错误,北京市证监局对中企华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220万元,并处以220万元罚款,对涉及的4名评估师给予警告,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原题《云南旅游再启文旅科技收购路》蒋梦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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