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生态岛礁规划 全国海岛设8分区
来源:中国海洋报
《全国生态岛礁工程“十三五”规划》近日经国家海洋局批准正式颁布实施,《规划》明确了分区、分类实施的具体要求,将全国海岛分为渤海区、北黄海区、南黄海区、东海大陆架区、台湾海峡西岸区、南海北部大陆架区、海南岛区和三沙区等8个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