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敏:导游应有获取劳动收入的正常路径
来源:北京晚报
“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与小费并不完全等同,小费既可以是游客对导游优质服务的一种奖励,也可以是对服务本身支付的报酬。把政策理解为小费合法化是不准确的,新旅游法只是禁止索要小费。
“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与小费并不完全等同,小费既可以是游客对导游优质服务的一种奖励,也可以是对服务本身支付的报酬。把政策理解为小费合法化是不准确的,新旅游法只是禁止索要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