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网络信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相关业务活动管理规定(草案稿)》(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对MCN机构(Multi-Channel Network,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的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进行全面规范。《草案》发布后,多位专家学者认为,新规的实施可能会加速MCN行业的洗牌,不合规或竞争力不足的MCN机构将被淘汰,资源逐渐向实力较强的机构集中,推动行业向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草案》让各地执法有法可依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用户规模达10.68亿人,较2023年12月增长125万人,占网民整体的97.10%。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达10.50亿人,占网民整体的95.50%,微短剧用户规模达5.76亿人,占网民整体的52.40%。
庞大的市场难免鱼龙混杂。作为连接内容创作者与平台的重要桥梁,MCN机构在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为追求流量和利益,不惜制造虚假人设、发布低俗内容、恶意炒作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网络生态秩序,损害了网民的合法权益。
仅2024年,直播电商、短视频等领域主播翻车的案例屡见不鲜,前有知名主播“疯狂小杨哥”因带货商品涉嫌虚假宣传,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并最终处以巨额罚款,其账号也一度停播,粉丝量大幅下滑;后有快手四千多万粉丝的网红祁天道在直播中策划演出低俗内容,行为恶劣,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其账号也遭到封禁,失去了继续在网络空间发声的机会。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草案》的发布,与先前出台的《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形成良性联动。两者共同构成了对网络直播行业及其背后MCN机构的全面监管体系。
对此,正晔网红财税联合创始人王瑞表示,《草案》直指MCN机构,可能是在有关部门在2024年8-9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中发现,很多虚假和低俗的网络主播本人其实不太具备操盘流量的能力,背后都是所谓的MCN机构团队在整体运作,这样的不良机构才是始作俑者,更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但是之前出台的规定更多是针对网络主播本人,针对MCN机构并没有单独的规范要求和管理办法,所以这次出了相关的《草案》,给更多不良的MCN机构敲响警钟。
“有了对应的管理新规,各地网信办在执法检查处罚中更有规可依,不会出现因各地监管部门的主观意愿不同而导致对MCN机构的监管处罚不同,导致的不公平营商环境。相信新规落地之后,监管部门也会马上出具相关的事前、事中、事后一系列的监管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王瑞如是说。
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正如王瑞所言,《草案》出台后,将不仅填补法律空白,也会为监管部门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使其对MCN机构的监管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记者梳理发现,《草案》首先为MCN机构设置了更高的准入门槛。《草案》明确,MCN机构开展互联网信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遵循公序良俗,遵守商业道德,维护良好网络生态。MCN机构从事表演、节目等活动的,应当依法依规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这将提高行业的准入门槛,促使机构更加注重合规运营。”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
此外,《草案》也强调了平台对MCN机构的监管职责。《草案》要求,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建立专门针对MCN机构的举报通道,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平台规则和入驻协议的MCN机构,依法依约采取警示提醒、限期改正、暂停营利权限、限制提供服务、入驻清退、纳入本平台黑名单等措施,并向网信部门报告。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发现网络账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依约处置网络账号所属机构。
在内容审查方面,《草案》出台了详细的规定:MCN机构不得直接或组织、教唆、委托、协助签约的网络账号实施:以议题设置、合成伪造、臆测编造、拼凑剪接等方式,制造发布网络谣言;煽动网民情绪,故意引发群体对立,制造负面话题撕裂共识,扰乱网络秩序;集纳负面信息,翻炒旧闻旧事,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误导公众;利用“网红儿童”牟利,包装、炒作未成年人,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等。
值得关注的是,《草案》还明确,MCN机构应在其签约的网络账号发布信息前,履行信息发布审核义务,进行合规审核,并留存审核记录备查。
“《草案》的出台,对于整个直播电商行业会有几点利好。”董毅智分析称,在内容质量提升方面,新规将促使MCN机构和直播电商行业更加注重内容的合规性和质量,减少低俗、虚假、误导性内容的传播,提升整体内容质量。此外,通过明确的规则和监管措施,直播电商行业将更加规范,减少恶意竞争和不正当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新规将有效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因虚假宣传、误导性内容等导致的消费纠纷,增强消费者对直播电商的信任。
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显示,2023年中国直播电商交易规模已达4.9万亿元,同比增长40.48%,且预计2024年将攀升至5.3万亿元。这一蓬勃发展的态势,无疑为MCN机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而艾媒咨询的相关报告则进一步预测,2025年中国的MCN机构数量将超过6万家,这显示出行业未来的巨大潜力。
在此背景下,《草案》的正式实施显得尤为重要。它将为MCN机构的运营提供明确的规范和指导,推动其从追求短期利益转向注重长远发展和社会影响。通过加强内容审核、提升服务质量,MCN机构将能够更好地支持“网红”实现商业价值,同时确保内容的合规性和高质量。这不仅有助于“网红经济”的稳健发展,更将推动整个直播电商行业迈向更加健康、可持续的未来。
(原题:《国家网信办拟出台新规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发展 “网红经济”很快有红线》 沈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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