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打造健康、友好的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提升游客满意度和认可度,优化“世遗泉州”旅游环境,泉州市已有854家酒店民宿业主积极响应各级行业协会倡议,分别签署有效期两年的价格合规承诺书,做出郑重承诺,将坚持诚实守信经营,合理行使市场定价权,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杜绝“漫天要价”、“坐地起价”、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及时妥善处理纠纷争议,保障游客合法权益。
其中“元旦”“五一”“中秋”“国庆”等节日期间,以节前三个月均价为基数,800元以下的房型涨幅控制在1倍以下(即基准价2倍;如基准价500元,节日限价1000元);800元(含)—1500元的的房型涨幅控制在0.8倍以下(即基准价1.8 倍;如基准价1000元,节日限价1800元);1500元以上(含)的房型涨幅控制在0.5倍以下(即基准价1.5倍;如基准价2000元,节日限价3000元)。
春节期间则以节前三个月均价为基数,800元以下的房型涨幅控制在1.5倍以下(即基准价2.5倍;如基准价500元,节日限价1250元);800 元(含)—1500元的房型涨幅控制在1.3倍以下(即基准价2.3倍;如基准价1000元,节日限价2300元);1500元以上(含)的房型涨幅控制在1 倍以下(即基准价2倍;如基准价2000元,节日限价4000元)。
(原题:《管两年!泉州首批800多家酒店民宿承诺,事关节假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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