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橙旅游】编者按:二十届三中全会把财税改革作为第五部分“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的一部分内容,更强调“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其中,万亿消费税,将成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发力点。消费税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但它也会考验企业成本控制力、影响商品价格,故而引起了不少讨论。
有金融人士分析认为,消费税征收环节的后移还需要解决征管能力的问题,生产环节的纳税人是烟、酒、油、汽车等生产企业,零售环节纳税人数量众多,征管难度或提高。同时,消费税下划地方后,各地增加的收入并不均衡,因此转移支付也要作相应调整。所以,消费税的真正落地可能还需时日。在落地前,旅游企业该做好哪些准备?如何理解此次改革?
对此,我们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郑国教授撰文解读消费税改革,从不同角度分析消费税可能给行业带来的影响。
1. 中国已经进入消费社会
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各不相同。在农业社会,自然资源是经济发展的基础;在工业社会,制造业是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在后工业社会,消费成为决定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先后经历第一产业主导和第二产业主导后,2013年第三产业增加值超过第二产业。近十年来,中国第三产业规模继续扩大。到2023年,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为7.1:38.3:54.6,第三产业已经超过第二产业16.3个百分点。人均GDP达到1.27万美元,在全球处于中等发达水平。综合来看,中国整体已经进入后工业社会。
与之相对应的是,中国经济增长的动力也发生了结构性转型。投资、出口和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在改革开放后的前30年,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是投资和出口,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进出口总额持续快速增长,相继成为全球贸易和净资产规模最大的国家。但进入新时代后,消费开始快速增加。2013年至2023年,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23.2万亿增长至47.1万亿,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2023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82.5%。消费开始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满足人民幸福生活的有力支撑。
近两年,在全球经济整体乏力、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和新冠疫情的影响下,中国经济整体增速变缓。国家正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释放消费活力,激发消费潜力,营造“愿消费”“敢消费”“能消费”的环境,密集出台了《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多项促进消费的政策。因此,消费对中国未来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将更加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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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旅游业是消费社会的支柱产业
旅游业是典型的消费型产业,而且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力强,因此是消费社会的主导产业。随着中国整体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后工业社会,旅游业也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旅游产业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从第三产业的重要产业,到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和新的增长点,再到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2013年,中国国内旅游总人次32.6亿,旅游总收入2.6万亿元。2019年,国内旅游总人次达到60.1亿,旅游总收入5.7万亿元。疫情三年,中国旅游业受到了极大冲击。但2023年开始快速恢复,国内出游总人次48.9亿,旅游总收入达到4.9万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约占GDP的4.0%。随着消费社会进一步深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还将进一步提升。据世界旅游理事会(WTTC)预测,到2033年旅游业将占中国经济的14.1%。继“乡土中国”和“城市中国”后,“旅游中国”将成为中国社会的新标签。为此,各地政府也都将旅游置于地方发展的核心位置,开始“以旅游比高低、以文化论输赢”。
3. 现行的税制弱化了地方政府发展旅游业的热情
税收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政策工具,也是地方政府行为的一个重要指挥棒。中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主要形成于工业化时期,“重生产、轻消费”是其显著特征。税收主要来自于生产环节,重点向企业征收,增值税是其典型代表。这就导致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重生产、轻生活”,将与工业有关的设施定义为“基础设施”,而将为人民生活服务的设施定义为“配套设施”。各地通过不断扩大工业生产,竞相上马大项目,在推动工业化的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抑制了消费,导致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
在工业社会,哪里生产能力强,哪里经济就发达。在消费社会,哪里人口多、消费能力强,哪里经济就应当发达。但现行“重生产,轻消费”的税收制度不能支持社会经济转型的需求。受其影响,旅游产业也存在显著的“富民不富政府”现象。旅游业发展虽然带动了大量的就业和百姓增收,但由于地方层面的涉旅企业大多是小微企业和个体户,对地方税收的贡献不大。为了发展旅游业,地方政府还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旅游对地方财政的贡献明显低于地方财政对旅游的投入。也就导致像桂林、黄山、三亚这样的典型旅游城市也要想方设法发展工业,努力建设工业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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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消费税改革对旅游业的影响
消费税在我国是仅次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第三大税种,自1994年开征。2023年,我国消费税总额约1.6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8.9%。现行的消费税涵盖15个商品类目,其中税收规模最大的是烟草、成品油、汽车制造和酒类。消费税全部归中央,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与地方没有关系,因此无益于地方政府刺激消费和改善消费环境。
消费税的初衷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和引导消费方向,实现“寓禁于征”的政策目的。在当前地方财政捉襟见肘的背景下,消费税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补充地方财力,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目前明确的改革方向有两点:一是征收环节后移,即从过去的生产环节征收改为批发零售环节征收;二是消费税分成,即从过去完全归属中央改为中央和地方分成。从国际经验来看,消费税改革还有第三个可能,即扩大征税范围,将更多的奢侈商品、高端服务、高能耗和高污染商品纳入征税范围。
消费税的改革有助于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变地方政府“重生产、轻消费”行为模式,激励地方政府努力创新消费场景、改善消费环境、优化消费供给、激发消费潜力。由于旅游产业的一大特点是吸引外地人来消费,有利于扩大地方消费规模,进而获得更多的财政收入,走出旅游“富民不富政府”的发展困境。因此消费税改革也必将进一步激励地方政府关注旅游产业,努力丰富旅游产品,不断提升旅游设施和服务品质,使旅游业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道路。
(本文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郑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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