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巴州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消息,7月20日,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发布《关于禁止在新疆巴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非法旅游、探险、穿越、盗采等活动的通告》。
关于禁止在新疆巴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非法旅游、探险、穿越、盗采等活动的通告
新疆巴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我国面积最大的自然保护区之一,是青藏高原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基因库,在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科研和生态价值;同时,保护区地广人稀、无信号覆盖,路况复杂、气候多变,属于高原极端荒漠区。近年来,部分户外运动探险者和一些私人旅行机构在网站论坛、自媒体擅自发布招募信息,非法组织人员进入保护区进行穿越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破坏了保护区脆弱的高原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也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
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维护藏北高原生物多样性,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效保护新疆巴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免遭破坏,保障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不受威胁,生态环境免遭破坏,促进自然保护区事业和生态文明建设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新疆巴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禁止开展非法旅游、探险、穿越、盗采等活动,一切组织或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因违法组织旅游、探险、穿越、盗采等活动造成保护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交由公安机关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因擅自非法进入保护区造成人身伤亡等事故,由组织活动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对擅自编造虚假信息,在媒体兜售涉及保护区的旅游、探险、穿越等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新疆巴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批评教育,责令整改,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因科学研究需要,必须进入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调查活动的,必须事先向新疆巴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管理局相关机构核准后,可根据批准的计划和路线从事相关活动。
四、新疆巴州阿尔金山国家级保护区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一切单位和个人均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擅自组织进入保护区、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举报、制止的权利。
特此通告!
监督举报电话:
新疆巴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保护管理科:0996-2106128
办公室:0996-2106125
新疆巴州阿尔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4年7月20日
(原题:《官宣!禁止非法旅游、探险、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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