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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黑龙江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

6月11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2024年黑龙江省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将于6月24日至10月8日,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2024年黑龙江省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黑龙江省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我省期间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激发夏季文旅消费活力,我省将于6月24日至10月8日,开展2024年黑龙江省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龙年游龙江,一路向北方”为主题,以冬带春、夏带秋,延续冬季冰雪旅游火爆态势,推动“全域全季”旅游竞相发展,打造旅游业发展新的增长极。在“特、新、精、优”上做文章,推动旅游供给向特色化、绿色化、品牌化、智能化发展,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市场新需求为导向,不断丰富“吃住行游购娱”全产业链要素,进一步优化旅游产品供给,持续推出避暑旅游“十”大主题线路、“百”场美食盛宴、“千”台文旅盛事和“万”种龙江好物。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升级旅游基础设施,发挥旅游市场机制,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全力塑造“避暑胜地,清凉龙江”夏季旅游品牌,进一步增强龙江特色文旅吸引力,推动全省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打造夏季精品旅游主题线路和产品。重点打造大森林、大湿地、大界江、大湖泊、大草原、自驾游、边境游、研学游、现代农业观光游、康养游10大类主题旅游精品。各市(地)要根据本地资源禀赋和文旅特色,推出各具特色的夏季旅游主题产品。

1.打造大森林主题旅游线路。依托我省拥有的全国最大的大、小兴安岭山脉连片森林,重点围绕哈尔滨凤凰山国家森林公园、牡丹江镜泊湖火山口国家森林公园、牡丹江威虎山国家森林公园、佳木斯大亮子河国家森林公园、双鸭山七星山国家森林公园、伊春汤旺河林海奇石景区、伊春五营红松林海景区、伊春茅兰沟国家森林公园、鹤岗国家森林公园、大兴安岭加格达奇国家森林公园等十大必游森林景区,打造大森林主题线路。〔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2.打造大湿地主题旅游线路。依托我省拥有的全国最为丰富的湿地资源,重点围绕哈尔滨呼兰河口湿地、齐齐哈尔扎龙自然保护区、佳木斯三江口湿地、大庆龙凤湿地、鸡西珍宝岛湿地、双鸭山安邦河湿地、伊春新青湿地、七台河桃山湖湿地、绥化千鹤岛湿地、大兴安岭南瓮河湿地等十大必游湿地景区,打造大湿地主题线路。〔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3.打造大界江主题旅游线路。依托世界第一大界江—黑龙江、中俄界江—乌苏里江资源,重点打造中俄界桥—黑龙江大桥、两江汇流地—三江口、中俄界岛—黑瞎子岛和黑龙江—乌苏里江—兴凯湖界江界湖游等旅游资源,打造大界江主题线路。〔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4.打造大湖泊主题旅游线路。依托我省丰富的湖泊资源,重点围绕哈尔滨莲花湖、牡丹江镜泊湖、大庆连环湖、鸡西兴凯湖、伊春桃源湖、鹤岗松鹤西湖、黑河五大连池等重点景区,打造大湖泊主题线路。〔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5.打造大草原主题旅游线路。重点打造齐齐哈尔梅里斯区哈拉草原,大庆寿山蒙古族风情园、杜尔伯特草原,黑河逊克黎明湾界江草原,绥化市安达草原等重点景区,推出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大草原主题线路。〔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6.打造自驾游主题旅游线路。围绕哈尔滨五花山营地、黑河瑷珲营地、大兴安岭呼玛尔自驾游营地、鹤岗山野湖营地、齐齐哈尔扎龙湿地营地、大庆赛车小镇营地、伊春五营森林营地、双鸭山七星山国际汽车营地、亚布力高山营地、牡丹江中兴朝鲜民俗营地、绥芬河中俄自驾游营地等重要营地形态,打造一路向北、醉美G331、两极穿越、华夏东极、火山边陲、穿越古驿路、浏览祖国大粮仓、住森林里的家、探秘兴凯湖、绥芬河跨境等十大自驾游主题线路。〔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7.打造边境游主题旅游线路。依托我省地域内独有的华夏东极、神州北极两个地理极点,重点围绕东极广场、黑瞎子岛、北极村、北红村等特色资源,打造边境游主题旅游线路。推出黑河至布拉戈维申斯克市,抚远至哈巴罗夫斯克市,绥芬河、东宁至符拉迪沃斯托克市,密山至卡缅至乌苏里斯克至符拉迪沃斯托克市旅游线路,赴俄领略异域风情。〔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8.打造研学游主题旅游线路。依托我省独特丰富的文旅资源和地理优势,开展“黑龙江省研学旅游‘百线百课’研学精品线路及精品课程评选活动”,推出红色、自然、科技、冰雪、农业、工业、非遗、地理、历史、边境十大特色主题研学游,丰富特色研学旅游产品供给。〔牵头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9.打造现代农业观光游主题旅游线路。依托我省丰富的农业资源,围绕国家粮食“压舱石”大农业景观,重点打造北大荒博物馆、北大荒农机博览园等博览场馆,建设北大荒智慧农机中心、建三江国家科技园区、佳木斯水稻公园、宝泉岭农场等现代化农业观光园区,种植北大荒闫家岗农场、绥化北林稻田公园等稻田艺术景观画,探索农业文化传承,了解现代化大农业生产,欣赏野趣田园景观,品尝绿色农业产品,推出农文商旅融合主题线路。〔牵头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10.打造康养游主题旅游线路。围绕齐齐哈尔水师森林温泉度假区、佳木斯释心谷森林度假庄园、大庆北国温泉中医理疗、鸡西密山市中医医院、伊春九峰山养心谷景区、七台河寒地中草药小镇、鹤岗鹤北森林康养基地、黑河五大连池矿泉康养、绥化万康颐养中心、大兴安岭张仲景养生院等十大康养旅游资源,打造一批养生保健、中药材种植观赏、药膳食养体验等组合式康养产品。〔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中医药局;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二)举办夏季文旅品牌活动

11.开展文化艺术活动。举办世界萨克斯风大会预热活动、大庆“乐游大庆”系列文化活动、双鸭山“多彩双鸭山 魅力山水城”广场文化活动、七台河之夏系列文化活动、绥化“寒地黑土·金色舞台”广场文化活动、大兴安岭“兴安秘境·故驿鄂乡”系列群众文化活动等文化活动;举办哈尔滨“江水不竭·歌声不断”沿江盛夏演艺季、齐齐哈尔龙沙音乐会、佳木斯“东极之光 中俄文化季”文艺演出、“鸡西·兴凯湖”燃动季、伊春森林魔幻电音节、黑河“嫩江之夏”系列专场演出等演艺演出活动;开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第二届牡丹江民俗文化嘉年华暨非遗项目展示活动等非遗展示活动。同时不断升级冰雪大世界“哈冰秀”、梦想大舞台等特色演艺产品,放大艺旅融合叠加效应。〔牵头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10月8日前〕

12.开展旅游主题活动。举办“迷人的哈尔滨之夏”开幕式、齐齐哈尔达斡尔族库木勒节、欢腾牡丹江文旅嘉年华、佳木斯东极之夏三江旅游节、大庆城市露营节、鸡西旅游时尚周、乌苏里江旅游联盟大会暨双鸭山特色文旅产业发展大会、伊春森林露营大会、鹤岗赏花周、黑河康养大会、绥化夏露(禄)主题活动、大兴安岭北极光节等特色旅游活动。〔牵头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10月8日前〕

13.开展“跟着赛事去旅行”活动。举办第九届王者荣耀全国大赛北方大区总决赛、哈尔滨马拉松、齐齐哈尔国际冰球邀请赛、牡丹江镜泊湖半程马拉松、佳木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国邀请挑战赛、大庆草原那达慕大会、鸡西国际公路自行车绕圈赛、伊春森林夜光跑、七台河短道速滑系列赛事、鹤岗城市森林马拉松比赛、大兴安岭全国森林自行车赛和极昼马拉松赛等体育赛事活动,打造一批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品牌赛事。〔牵头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体育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10月8日前〕

14.开展美食品鉴活动。举办全省烤肉季,推出齐齐哈尔烤肉节暨非遗美食节、大庆坑烤节、鹤岗小串烧烤节等烧烤烤肉美食活动,进一步叫响齐齐哈尔烤肉、大庆坑烤、鹤岗小串等特色烤肉品牌。举办哈尔滨国际啤酒节和西餐文化节、牡丹江文化音乐啤酒节、佳木斯非遗美食节、鸡西冷面节、双鸭山“老字号”美食文化节、七台河地摊美食文化节、伊春铁锅炖、绥化榆林筋饼、黑河俄式西餐、大兴安岭“山珍水味”风味美食等极具特色的美食品鉴活动,让游客尽享龙江美食。〔牵头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10月8日前〕

15.办好第十四届中俄文化大集。以中俄文化年为契机,全面展示中俄两国特色文化,丰富边境地区夏季旅游业态,举办第二届中俄非遗展销会,深化中俄文化交流与旅游合作,打造国内与国际结合、文化和旅游融合的特色活动品牌。〔牵头单位:黑河市人民政府、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外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8日前〕

16.举办中俄地方性交流活动。举办黑龙江省中俄地方文化艺术季、中俄博览会、哈尔滨中俄文化艺术交流周、牡丹江中俄文化年系列活动、佳木斯中俄边境文化季、鸡西中俄“手拉手”群众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双鸭山饶河比金文化交流会、伊春中俄文化展演交流月活动、鹤岗中俄界江文化旅游节、黑河横渡中俄界江黑龙江活动等中俄地方性交流活动,制造“街头遇见俄罗斯”、“索菲亚教堂琴声悠扬”等热点话题,丰富夏季文旅产品供给。〔牵头单位: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伊春、鹤岗、黑河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外办、省商务厅;完成时限:2024年10月8日前〕

17.办好第六届全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充分挖掘我省特色旅游资源,充分释放中国鹤乡、国之重器、冰球胜地、烤肉之都等优质文旅资源潜力,创新节约办会模式,积极融合文旅产业新业态、新创意、新体验,不断延展文旅产业链条,进一步带动招商合作,深化国际文旅交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配合单位: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6月底前〕

(三)推出龙江优质好物

18.打造优质农产品。持续提升“黑土优品”品牌知名度,开展“品牌文化赋能行动”,深度讲好“更优、更绿、更香、更安全”的农产品品牌故事,拓展龙江优质农产品旅游销售和传播渠道。〔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联、省供销社、北大荒农垦集团、省农投集团、省旅投集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打造优质森林产品。增强“九珍十八品”特色森林食品吸引力,推出森林食用菌、坚果、浆果、蜂产品、山野菜等系列产品,不断提升龙江森林食物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为游客提供营养健康的森林级食品。〔牵头单位:省林草局、龙江森工集团;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旅投集团、伊春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森工集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0.打造龙江特色文创产品。充分发挥“黑龙江礼物”旅游商品品牌优势和全国数字文创大赛成果,运用虚拟现实和数字人语音互动技术,开发数字文旅赋能文创产品,增强我省历史文化特色和创意赋能元素,进一步扩大我省旅游商品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效拉动文旅新消费。〔牵头单位:省旅投集团;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1.促进中俄商品互销。依托俄品多食品专营店、俄罗斯商品批发销售中心等销售平台,在沿边城市构建俄罗斯商品集散中心,将俄罗斯食品、俄罗斯饮品、俄罗斯饰品、俄罗斯工艺品等特色商品打造成黑龙江旅游的必选商品。〔牵头单位:哈尔滨、牡丹江、佳木斯、鸡西、双鸭山、伊春、鹤岗、黑河市人民政府,大兴安岭地区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推进文旅等业态融合发展

22.打造龙江精品演艺。依托省京剧院、省龙江剧艺术中心、省评剧艺术中心、省演艺集团举办经典剧目专场展演,创作大型现代龙江剧《人世间》、京剧《夜幕下的哈尔滨》、话剧《工人村》、大型民族管弦乐《冰雪礼赞》等一批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文艺作品,丰富夏季演艺市场产品供给,营造良好的艺术氛围。〔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2024年10月8日前〕

23.探索文博游览新路径。围绕黑龙江省博物馆、东北烈士纪念馆、绥芬河中共六大历史资料馆、铁人王进喜纪念馆、北大荒开发建设纪念馆、黑龙江流域博物馆、中国一重工业展馆等重点场馆,探索打造抗联之路、天下粮仓、国之重器等主题游径。〔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2024年10月8日前〕

24.加强文化旅游休闲街区建设。组织指导各地对符合条件的街区开展微改造精提升,因地制宜培育文化体验、购物消费、演艺娱乐、特色美食等业态。重点打造哈尔滨中央大街、冰雪大世界四季冰雪项目、中华巴洛克历史文化街区、齐齐哈尔龙沙夜市美食街、牡丹江东一中俄风情街、佳木斯油坊胡同、佳木斯东兴城商业街、大庆赛车小镇夜间消费集散地、鸡西东北亚文旅创意步行街、大兴安岭中国最北国营美食街等一批文化特色鲜明、业态高度集聚、休闲消费活跃的文化旅游休闲街区。〔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推动旅拍产业发展。通过门票分成、合作推广、项目合作等方式,引入头部旅拍企业,推出“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龙江旅游新方式,策划沉浸式“在逃公主”旅拍场景和话题,打造一批主题旅拍热门打卡地。〔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提升酒店民宿质量

26.提升酒店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围绕卫生、安全、服务等方面,促进星级饭店设施配置、硬件建设等方面对标行业一流标准,为游客提供周到、细致、满意的住宿服务。〔牵头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7.提升星级民宿品质。构建“龙江民宿”品牌,开展星级民宿评定,培育城市、森林、乡村和少数民族主题民宿,打造民宿集群与综合体;以哈尔滨、牡丹江、鸡西、伊春、大兴安岭等为重点,打造一批精品民宿,满足游客深睡眠、望星空等多层次、多样化需求。〔牵头单位: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优化旅游交通服务

28.规范旅游交通秩序。积极开展区域联合执法,在“两站一场”、重点旅游景区织密布控网格,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加强部门间合作、区域间联合,加大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的整治打击力度。旅游行政部门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雇佣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和未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等情况的车辆。强化旅游包车执法监督,重点整治超越许可事项经营、未持有效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等违规运营行为。深化出租汽车市场整治,严厉查处出租汽车拒载、议价、故意绕道行驶、强行拼客、途中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乱象。〔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公安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推动汽车租赁便捷化。引导汽车租赁企业在重点机场、车站等游客集散区域设立网点,为游客办理取车还车业务提供最大便利。〔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省机场集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完善自驾游基础保障。围绕十大自驾游主题线路,配套交通、观景平台、服务区厕所、加油站、通信基站、自驾游营地等建设,加强沿线景观营造,丰富自驾车全域旅游线路产品。〔牵头单位:省交投集团、省通信管理局、省文化和旅游厅、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1.保障旅游交通安全。加强对旅行社包车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五不租”要求落实情况,规范旅行社租车行为,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文旅、气象、公安等部门及时发布天气、道路等预警预报信息,引导旅游企业提前应对,确保游客安全合理出行,营造安全稳定的旅游环境。〔牵头单位: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配合单位: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七)优化旅游服务和基础设施

32.完善“文旅体验官”制度。持续推动“文旅体验官”制度落实,积极招募“文旅体验官”,围绕文旅场所,从游客角度出发,在服务、安全、交通、卫生、购物、餐饮等涉旅要素方面进行体验式监督,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解决影响游客旅游体验的难点、堵点问题,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舒适度、称心度。〔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3.落实旅游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旅游行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由各旅游企业按照标准设立“首席质量官”,落实旅游行业质量建设主体责任,促进旅游企业创新质量服务管理模式。〔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导游队伍建设,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建立导游行业“正负面清单”,评选“龙江服务之星”,实施“龙江金牌导游”培养计划,推进导游服务供给与游客消费需求更加匹配。加大对旅行社、景区景点从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提高涉旅行业服务水平。〔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5.提升旅游景区基础建设。以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为重点,不断完善提升A级旅游景区指示标识、安全设施、停车场、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智慧旅游平台等基础设施,推进旅游景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在4A级以上重点景区设立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区域,进一步丰富景区业态、提升服务品质、提供便捷游览、保证旅游安全,提升游客满意度。〔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6.推动文旅产业提质扩容。立足现代旅游消费需求,推动文旅产业与其他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不断加强文旅产业招商引资,推动休闲度假、旅游康养、文化娱乐、旅拍基地等文旅产业项目落地,以项目带动发展,推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提质扩容。〔牵头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7.推进智慧旅游建设。加快开发“电子旅游地图”,积极推广应用“一键玩龙江”小程序,为游客提供本地旅游攻略、旅游信息查询和内容发布等覆盖全旅游场景的线上服务,聚合景区、酒店民宿、出行信息等板块,为游客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旅游信息服务。支持“中俄跨境无障碍服务”示范项目建设,实现中俄跨境旅游无障碍服务,提升游客数字化体验。〔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八)维护旅游市场环境安全有序

38.开展夏季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复盘旅游市场问题和不足,落实分管部门主体责任,制定长效整治措施。各市(地)要围绕热点旅游线路和节点,实施“网格化”监管,严格实行先行赔付机制。要加大夏季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力度,集中查处曝光一批社会反映强烈、情节恶劣的违法违规经营案件。〔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9.强化涉旅领域安全生产。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宣传引导,落实文旅安全官制度,开展旅游景区、等级旅游民宿、大型文旅活动等重点区域的服务督导,加大对旅游景区内及周边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和公共场所卫生安全检查力度,确保涉旅领域安全有序。〔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应急管理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消防救援总队;配合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0.正向引导社会舆论。建立舆情引导处置专班,实行旅游市场舆情动态监测,分析研判舆情发展态势,依法依规妥善处置,正向引导社会舆论。〔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2024年10月8日前〕

(九)持续开展文旅推广营销

41.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加强主流媒体宣传策划,推动央媒省媒、内宣外宣、网上网下一体宣推。开展“相约龙江,纵享清凉”集中采访、“打卡清凉龙江”网红群体龙江行等活动,邀请中外媒体、网络“大V”到龙江体验采访;开展“歌声里的黑龙江”、“故事里的黑龙江”等传播活动,多角度、全方位宣传龙江文旅特色亮点。〔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2.加大新媒体综合推广营销力度。建立“新媒出创意、旅游‘大V’带流量、小红书发笔记、全媒同传播”营销体系,通过组建孵化MCN公司,拍摄制作微短剧、短视频、微纪录片等网络视听新业态产品,培育我省本地旅游博主和创作主体,策划“带温度、能共鸣、有生活”的爆款视频。〔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配合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3.加大线上线下宣传推广力度。做好线上线下夏季广告宣传、专区展示建设和创意推广活动,沉浸式展现我省夏季旅游特色。在央媒、两站一场、公共交通车厢车体等区域投放夏季旅游形象广告;利用新媒体、门户网站等平台通过图片、短视频、微短剧等形式展示黑龙江夏季旅游特色;策划开展“龙江游礼车巡游记”和“奇幻漂流记”等创新活动,推进“跟着微短剧去旅行”主题创作,发起热点话题,制造爆款营销事件。全方位、多渠道宣传推广龙江特色文旅品牌。〔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配合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4.深化重点地区互游合作。以“南来北往 寒来暑往”为主题,在武汉、广州、上海等地举办旅游推介会,通过推介活动、洽谈签约等形式,深化与国内外重要客源市场间的合作交流,鼓励地区间相互借助平台渠道优势进行宣传展示,有效推动区域间产品共建、资源共享、客源互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政策措施

(一)加大引客入省力度

45.制定夏季旅游优惠政策。鼓励各地针对康养游、研学游、边境游等特色旅游推出系列惠游举措,推出亲子游、研学游、暑假游优惠套餐,指导国有A级景区在特定时期实行免票,做热研学游、亲子游、学生游市场。〔牵头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6.落实引客入省奖励办法。落实“引客入省”奖励政策,加大旅行社“引客入省”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励旅行社申报“引客入省”积极性,吸引旅行社向我省输送更多省外游客。〔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7.推动跨境游发展。推进黑河边境旅游试验区创建,组建黑龙江省边境(界江界湖)旅游联盟,探索开发黑龙江、乌苏里江、兴凯湖界江界湖游船项目,推动边境地区旅游业繁荣发展。鼓励引导旅行社设计打造更多更优的跨境游产品,吸引更多俄罗斯游客入境旅游,进一步规范跨境游市场秩序,优化跨境旅游服务,简化跨境游审批流程。〔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各有关市(地)人民政府(行署);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健全市场机制

48.发挥旅游市场主体积极性。积极推动国内外优质企业引进,重点吸引旅游科技、旅游装备、旅游服务、旅游运营等方面的优质企业进入我省旅游市场。为影视剧、综艺节目等视听节目在我省取景拍摄提供支持和服务。重点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旅游企业和旅游配套品、衍生品企业,积极引导和支持中小微旅游企业特色发展。〔牵头单位: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49.加强行业自律监管。各涉旅行业协会要发挥作用,做好与旅游相关的行业自律、行业管理和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发布《黑龙江省十大涉旅行业诚信自律公约》,建立行业自律、企业互律制度机制,建立行业惩戒措施,公布违诺与投诉排名,在行业内公开曝光并联合抵制。加强部门、行业和地方信用信息整合,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保障机制

50.形成闭环工作机制。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强化统筹推进、综合协调;各相关单位要履职尽责、协同配合,在规划设计、基础建设、公共服务和规范管理等方面共同发力;各地要加强区域内相关工作的科学谋划、组织协调和有力推动,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总体实施方案,制定本区域、本领域夏季旅游工作子方案,形成“1+N”有效模式,切实做好任务分解和跟踪督导,将各项重点任务纳入领导责任体系、工作推进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和督导问责体系等“四个体系”闭环推进落实。在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结束后,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将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估、复盘晾晒,对于成效突出的,将予以通报表扬,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对于落实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查摆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旅游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完成时限:2024年10月8日前完成〕

原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黑龙江省夏季避暑旅游“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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