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和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启动新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并对第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进行考核评估。这是两部委首次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进行考核评估,旨在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提升重点村镇建设质量,充分发挥重点村镇引领作用,推动重点村镇品牌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
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建设是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十四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任务。2019年以来,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开展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先后推出四批共13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198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乡)。各省积极推进省级重点村镇名录建设,目前全国已有超过6000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文化和旅游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在政策倾斜、人才培训、宣传推广、金融贷款等方面加大对重点村镇的支持力度,将重点村镇建设成为文旅融合、产品提升、业态创新和政策集成的重要载体。目前,重点村镇已经成为各地引领乡村旅游提质升级的主力军。各级政府部门对入选重点村镇给予资金奖励、金融信贷、宣传推广等各方面的政策扶持。据不完全统计,各级政府部门累计支持重点村镇资金超过6亿元。文化和旅游部协调中国农业银行推出乡村旅游重点村专属产品,2019年以来在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投放贷款累计超过400亿元。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联合中国银行出台支持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政策,中国银行目前县域乡村旅游行业贷款余额达248.4亿元。经过多年培育,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品牌认可度、影响力不断提升,产品供给持续丰富,有效促进旅游市场恢复,带动作用明显。
与此同时,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旅游消费需求的不断升级、技术应用的日新月异,也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建设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重点村镇要发挥品牌效应和带头作用,引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就不能“一评了之”“一劳永逸”,而是要紧密对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文旅融合、乡村振兴、扩大消费等方面的决策部署,把重点村镇建设发展放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大局中去谋划推动。
近年来,文化和旅游部以重点村镇为基础,持续打造“乡村四时好风光”等精品线路品牌,开展乡村旅游艺术提升、数字提升、“游购乡村”等质量效益提升系列行动,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山水间的家》《正大综艺》等专题节目,先后推荐8个重点村入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文化和旅游部不断加强与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媒体渠道、市场平台等各方合作,生动立体呈现乡村旅游重点村镇优美生态、优秀文化、优越生活,深入阐释乡村旅游在改善乡村环境风貌、复兴乡村历史文化、重塑乡村诗意生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等方面的作用和价值,不断提升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品牌可见度和影响力,引导各级政策、资金、宣传、人才等各方面资源倾斜投入,优化乡村旅游发展环境。
此次开展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考核评估工作,是提升重点村镇建设质量和品牌价值的重要举措。考核评估工作将通过重点村自评、省级主管部门考核、全国主管部门复核等环节,对照《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方案》中的遴选标准和负面情形,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发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于不符合遴选标准的重点村,或者在旅游产品内容安全、自然和文化资源保护、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土地使用等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的重点村,将撤销其“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称号。同时,考核评估工作还将与新一批的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相“挂钩”,省级主管部门可按照提出“撤销称号”意见的重点村数量,补充推荐相应数量的乡村申报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优化重点村镇名录。
此外,文化和旅游部将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结合考核评估工作,总结重点村镇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做法,通过适当方式加强宣传推广,为重点村镇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提供借鉴参考,不断发挥重点村镇“头雁”作用,引领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充分实现乡村旅游推进文旅深度融合、乡村全面振兴、消费扩容升级等方面的综合效益。
(原题:《第五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启动 “有进有出”擦亮乡村旅游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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