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确定
13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经有关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以下13家旅游景区达到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拟确定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现予公示。名单如下:
1.云州区大同火山群景区
2.岢岚县宋家沟景区
3.阳泉城区小河古村评梅景区
4.阳泉城区阳泉记忆·1947文化园
5.盂县华北奕丰生态园
6.阳城县析城山景区
7.高平市羊头山炎帝文化旅游区
8.乡宁县戎子酒庄景区
9.霍州市中镇霍山七里峪景区
10.霍州市霍州署景区
11.盐湖区凤凰谷景区
12.新绛县绛州署景区
13.永济市尧王台景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的情况要具体详实、真实,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焦煤双创基地B座
邮政编码:030024
联系电话:0351-7325138 0351-7325198(传真)
电子邮箱地址:zykfcggyx@163.com
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11月13日
(原题:《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确定13家旅游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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