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两次到川视察指示精神,坚持守正创新,推进融合发展,趟出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新路。
重建文化生态基础。深入传承人生活一线,采取文字记录、视频摄制、语音录制等方式,完成濒危羌族传统文化资源抢救性记录保护。近两年,新增国家级传承人9名、省级55名;申报国家级非遗名录9项,省级31项;出版非遗丛书230余套,进一步完善了羌族文化数据库,羌族文化生态基础得以重建。
优化文化生态环境。制定出台《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北川羌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明确保护、管理、利用、开发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国省市(州)县四级非遗名录体系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库。落实省级非遗传承人5000元/人/年、市(州)级非遗传承人2000—3000元/人/年的传承补助,实现区域内四级传承人补助制度全覆盖。
培植文化生态动能。倡导“非遗+”开发模式,依托旅游、外贸、会展等营销方式,推动生产性保护工作和非遗成果转化。打造北川巴拿恰商业街、吉娜羌寨、石椅羌寨,平武驼骆伽山寨、走马羌寨等一系列独具羌族文化特色、富于浓郁民族风情的文化旅游典范。培育“四川兴绣”、伊珎羌绣、北川草竹编、茂县羌族雕楼营造技艺群体等文化企业300余家,创造就业岗位近3万个,年产值达4亿元。搭建藏羌织绣传承人、羌绣传承人与国际知名品牌合作渠道,累计授权产品达900余万元。
活态传承文化根脉。充分利用“东西协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区域协作优惠政策,与上海大学等知名高校合作培训羌绣、羌年、传统工匠、乡村工匠,抓实非遗传承人才培养。对接阿坝州与绍兴市签订协议,开展大禹文化研究合作,持续举办大禹论坛;连续6年举办羌绣、羌族民歌、羌族沙朗、羌茶、羌语、羌族口传史诗传习班,推出非遗数据平台,实现非遗数据共建共享。
(原题:《四川切实抓好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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