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申报工作的通知》(桂建函〔2023〕274号)要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上报的10个镇、73个村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拟将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等2个镇以及南宁市西乡塘区金陵镇刚德村等36个村认定为第四批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现将名镇名村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均可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并应以书面形式反馈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公示期为2023年8月29日至9月4日。
联系人:赵妍,联系电话:0771—5626764;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24号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506室。
附件:拟入选第四批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3年8月28日
(原题:《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拟入选第四批广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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