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22)及评分细则,通过度假区自愿申报、省辖市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检查、厅党组研究决定等工作程序,拟认定鹤壁市山城区鹤鸣湖旅游度假区等7家度假区(详见附件)为省级旅游度假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向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1-65509350
邮 箱:wlzykfc@163.com
附件:2023年拟认定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2023年8月25日
附件:2023年拟认定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
鹤壁市:山城区鹤鸣湖旅游度假区
新乡市:卫辉市苍峪山旅游度假区、辉县市轿顶山旅游度假区
濮阳市:濮阳县龙挥金堤旅游度假区
南阳市:淅川县丹江大观苑旅游度假区
信阳市:平桥区郝堂旅游度假区、浉河区茶源旅游度假区
(原题:《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2023年拟认定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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