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厅长欧余军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旅游法中并未对旅游者、不合格供应商、不合理低价、景区开放条件等概念和行为作出解释,也未在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中进行明确补充说明。此外,旅游法对信息化、电子化市场存在监管死角。欧余军建议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及相关行政法规修订,丰富完善旅游法管辖范围。
欧余军认为,当前,旅游新业态不断涌现,亟待专门的法律法规引领促进和规范提升。如旅游民宿的规范发展涉及公安、住建等多个部门以及多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在没有统一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难以形成产业发展的法治保障合力。因此,建议在旅游法中突出市场综合监管特点,细化明确旅游市场监管责任。同时,建议借鉴各地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联合执法和游客权益保障等工作机制。
欧余军还建议对旅游法中“不合理低价游”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明确“不合理低价游”非法经营链条中的主体责任,适当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原题:《欧余军委员:新问题不断出现 旅游法应适时修订》伍策 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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