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下午,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部署会在杭州召开。省长王浩主持会议并讲话。文化和旅游部党组书记、部长胡和平作书面致辞。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纲讲话,副省长胡伟作动员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暨军民、杭州市长姚高员出席。
王浩强调,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是建设文化强省的战略抓手,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更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紧扣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的战略目标,抢抓后疫情时代机遇,突出守正创新、变革重塑、项目为王,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大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旅产业,加快打造文旅深度融合发展的“浙江样板”,为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
王浩要求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要大力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树立“专精特新”导向,大力实施省域文化标识打造行动和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深化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完善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培育壮大现代文化产业,全力提升我省文化产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二要大力发展具有浙江特色的旅游产业。加快实施产业带建设行动、串珠成链计划、载体能力提升行动,加速全域旅游发展,使浙江大地处处皆有胜景、时时都能畅游。三要加快走出具有浙江特色的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新路子。强化文旅融合意识,培育文旅融合新业态,推动重大融合产业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才力度,谋划招引一批高质量的重大文旅项目和高层次的文旅领军人才。
胡和平指出,浙江具有鲜明的人文优势和自然资源优势,要深刻把握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规律,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旅相长,构建文旅深度融合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建立富有创新力的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模式,形成文化和旅游高效赋能共同富裕好经验,加快打造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标志性成果,展现最美的“诗和远方”,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彰显浙江作为“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责任担当。
王纲指出,文化是推进文旅高质量融合的关键变量,无文化不旅游,文化品味决定旅游品质,文化“爆款”催生旅游“爆点”,文化变现驱动旅游增值。要以新思维、新理念引领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坚持内容为王、流量说话、创新致胜、以融提效,以理念重塑推动格局重构。要创新打法,以人文资源、文化设施、文化精品、新兴业态、融媒传播赋能文旅深度融合。要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把归口领导作用发挥好,把文旅阵地管理好,把支持政策落实好,构建文旅深度融合新格局。
胡伟在讲话中明确了文旅深度融合工程的目标任务和工作导向,从聚焦重大项目、重大平台、重大抓手、重大改革四个方面对工程实施进行了具体部署,并要求强化专班推进、健全工作机制、营造良好氛围,落实工作保障,确保文旅深度融合工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落地见效。
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陈广胜解读《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和任务分解情况,杭州市、绍兴市柯桥区、仙居县、横店集团、省文投集团、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华强方特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流发言。省政府与相关设区市、省级单位签订责任书,并举行重大文旅项目签约仪式。
浙江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实施方案
(2023—2027年)
为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系统探索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路径,决定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工程(2023—2027年)。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省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突出变革重塑、创新驱动,加强重大文旅项目带动,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让文化和旅游成为人民群众增强文化自信、享受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载体,努力打造文旅深度融合的浙江样板,为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覆盖全省的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更加完备,现代文化和旅游融合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文旅融合产品供给不断丰富、品质明显提升,“诗画江南、活力浙江”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文化和旅游产业进一步成为全省经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支柱产业,基本建成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到2027年,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超1.2万亿元,占GDP比重13%;推进文化和旅游投资“双百”计划(100项在建实施类、100项谋划招引类重大项目),全省文化和旅游项目累计完成投资超1万亿元;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2个、度假区2个,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3个、街区12个,培育千万级核心大景区50个。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省域文化标识打造行动
1.深入推进文明探源实证。深度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聚焦世界稻作农业起源、海洋文明演变溯源及丝、瓷、茶之源等重点研究,实施“浙江考古启明星计划”,夯实浙江作为100万年人类史、1万年文化史和5000多年文明史重要发源地的证据,擦亮“文明之源耀浙江”品牌。围绕打造“文明之源”旅游目的地,大力开展上山、河姆渡、良渚、南宋皇城等大遗址群保护利用,建成国家考古遗址公园5处、省级考古遗址公园30处。推出“跟着考古去旅游”“诗画浙江宝藏游”等品牌活动,打造10条以上特色鲜明的文物主题游线,让历史和文物说话,变“国家文物宝藏”为“大众游学课堂”。
2.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突出文化对旅游的思想价值引领,推进文化基因解码工程,大力提升宋韵文化、阳明文化、南孔文化、和合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通过培育省域文化标识增进文化自信。建设浙江文化基因库,培育50个转化活化示范项目。加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做好申遗“后半篇文章”,支持杭州建设世界文化遗产群落城市。推进上山文化遗址群、钱塘江海塘·潮文化景观、温州古港遗址等申报世界遗产,打造世界文化遗产景观带。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大力挖掘历史文化名人资源,找准历史与现实的结合点,谋划推出系列非遗主题旅游景区、旅游线路等,切实提高旅游产品与服务的文化附加值。
3.高标准打造全域博物馆。按照“一座城就是一座博物馆”的要求,在城市规划、建设、有机更新中,通过建筑风貌、历史街区、民俗生活充分展示当地传统文化、历史文脉、乡愁记忆,努力打造全国领先的全域博物馆品牌。以文旅深度融合的理念,推动杭州、宁波、温州、绍兴等建设“博物馆之城”,创建一批没有围墙、遇见历史的“博物馆古城”“博物馆小镇”“博物馆村落”。推进文博场馆景区化建设,制定《博物馆景区化服务标准(规范)》,重点推动100个博物馆、美术馆和图书馆等创建成为A级旅游景区。推动公共文化场所拓展旅游服务功能,在文化馆、非遗馆、音乐厅等公共文化场所设立旅游服务专区。建设乡村博物馆1000家,与乡土技艺体验、在地文化体验有机结合,成为乡村文旅融合的有效载体。
4.以精品佳作促文旅融合。实施新时代文艺精品创优工程,抓好重大文艺创新“揭榜挂帅”机制建设,组织引导名家大师、实力团队,创作一批既体现浙江元素、地方特色,又备受广泛关注和大众美誉的文学、音乐、戏剧、影视、动漫等文艺精品,为文旅融合提供更多可供演艺、分享的加工素材和作品资源。注重“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大奖”等国家级获奖作品的持续巡演和后续传播,充分利用舞台呈现与融媒体推介、线上与线下互动等方式,更多为文化旅游引流,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提升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湖州影视城、象山影视城等发展层次,利用热点影视流量开发旅游产品和线路,努力打造知名演艺旅游目的地。
(二)实施文旅产业带建设行动
1.建设之江文化产业带。以大平台支撑大产业,持续做强之江文化产业带,提升环杭州湾区域在全省文旅产业带的核心地位。重点推动浙报融媒体发展中心、中国蓝文化创意产业园、武林数字文化产业园、西溪511电影数娱综合体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落地,建成富春艺术教育集聚区等项目,深化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建设,打造高能级文旅产业发展平台。
2.提升四条诗路文化带。加快浙东唐诗之路、大运河诗路、钱塘江诗路和瓯江山水诗路“四条诗路”文化带建设,着力打造诗路文化名山、人文水脉、名城古镇,建设各具特色的文化明珠,立体展示浙江文化形象。重点推进浙东运河文化园等项目建设,打造大花园“耀眼明珠”60个,建设诗路文化研学基地30个,推广诗路黄金旅游线路30条。
3.培育红色文化旅游带。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挖掘大陈岛垦荒精神、蚂蚁岛精神、海霞精神等“红色根脉”资源,实施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平阳省一大旧址、浙西南革命根据地旧址、长兴新四军军部旧址、台州大陈岛、蚂蚁岛人民公社、陈望道故居等100个重大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提升10个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品质,打造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5个,培育打造10条“红色根脉”主题精品旅游线路,推出5个红色主题演艺节目。
4.建设蓝色海洋文化旅游带。推动滨海旅游时代走向东海旅游时代,以宁波北纬30°沿海旅游带、温州168沿海旅游带等为重点,培育国家“沿海黄金旅游带”。支持在海岛公园范围内先试先行,重点发展游轮、游艇、休闲渔船等“三游”经济,支持舟山等地实施“星辰大海”“小岛你好”等行动计划。系统集成推进生态海岸带、海塘安澜、美丽海湾3大行动。推动舟山普陀-朱家尖、宁波北仑(梅山)创建自贸区特色的国际旅游岛。
5.发展绿色生态文化旅游带。将文化和旅游业作为“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重要渠道,重点推进泰顺华东大峡谷、安吉红石崖景区、衢州古城双修工程、柯城奥陶纪、云和湖旅游度假区、龙泉瓯江文化休闲康养中心等项目建设,培育省级以上生态旅游示范区20个以上,打造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三)实施重大项目牵引行动
1.抓好文化地标重点项目建设。实施百亿文化设施建设工程,高水平建成之江文化中心,持续提升国家版本馆杭州分馆、南宋德寿宫遗址博物馆等功能,稳步推进浙江社科中心、杭州音乐厅、杭州未来科技城文化中心等省域文化地标建设。统筹抓好“市有‘五馆一院一厅’、县有‘四馆一院’、区有‘三馆’”规划和建设。加快三门中国礁石博物馆、嵊州越剧博物馆、缙云黄帝康养特色小镇等一批区域性文化地标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00亿元以上。
2.实施串珠成链重大项目计划。以文脉、山脉、水脉、古道、交通干线等为经络,推动景区景点资源整合、串珠成链,一体化统筹谋划重大文旅项目。加快建设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浙东滨海生态旅游“1号公路”、环太湖度假旅游线、四市百村乡村旅游带、衢黄南饶95联盟风景道、浙南山路诗画风景道、“新天仙配”文化旅游线、舟山“星辰大海”环岛风景道、大运河文化公园(杭州段)、翠屏山中央公园等“十大百亿”重大项目。项目累计完成投资2000亿元以上。
专栏:“十大百亿”工程 |
三江两岸水上黄金旅游线。依托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三江两岸流域文化旅游资源,建设水上游轮、岸上自驾骑行黄金旅游线。重点推进富阳—桐庐富春山居图水上实景游、淳安燕山文化园等项目。
浙东滨海生态旅游“1号公路”。重点打造串联三门蛇蟠岛、临海白沙湾、台州海上拈花湾、温岭石塘、玉环海山岛等旅游资源的台州段建设,并向南北延伸拓展。 环太湖度假旅游线。加快太湖龙之梦、太湖旅游度假区、西塘古镇、濮院古镇等项目,打造国际知名的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和江南古镇集群。 四市百村乡村旅游带。以温州、金华、台州、丽水交界区域为重点,推动乡村旅游运营团队化、专业化管理,通过串珠联线、组建联盟、文旅联动“三联融合”,打造乡村振兴新亮点。 衢黄南饶95联盟风景道。推动衢黄南饶“联盟花园”,串联9个5A级旅游景区,推进龙游六春湖龙之梦、衢州“梦回唐朝”国风溯唐度假区等建设,带动沿线发展富裕。 浙南山路诗画风景道。强化跨山统筹,依托现有国省道资源,串联文成、泰顺、云和、景宁等,加快建设旅游驿站、观景平台、骑行绿道等设施,推进文成天顶湖、云和梯田等项目。 “新天仙配”文化旅游线。串联新昌、临海、天台、仙居、磐安等,充分挖掘唐诗为主题的浙东唐诗之路遗产资源,推进嵊州中国唐诗之城、新昌天姥山景区等项目。 舟山“星辰大海”环岛风景道。建设环舟山本岛自驾公路,建设普陀最美公路段、朱家尖黄金海岸段等,建设一批文旅产业新项目,构建可“观星、揽月、望海”的海洋城市休闲旅游消费带。 大运河文化公园(杭州段)。推进京杭大运河博物院、大运河未来艺术科技中心、杭钢工业旧址综保项目等十大标志项目建设,打造杭州市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实体。 翠屏山中央公园。充分挖掘上林湖、河姆渡、慈城—保国寺文化底蕴,推进上林湖青瓷文化传承园、河姆渡博物院等项目,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遗址文化传承地、文旅融合区。 |
- 加快特色文旅项目建设。积极打造海岛公园,重点推进嵊泗、舟山普陀山、象山花岙等海岛公园项目建设,大力发展滨水创意型旅游度假项目,建成“10+X”海岛公园集群,努力建设国际滨水旅游目的地。创新发展山地旅游,加快建设天目山、雁荡山、钱江源等20个名山公园,打造长三角山地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大力推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浙江段、西塘千年古镇复兴提升等项目,促进精品景区、创意产品、度假休闲产品、文化娱乐产品、体育旅游产品开发建设。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500亿元以上。
(四)实施文旅产业拓展行动
1.打造文旅产业融合集聚区。积极创建一批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推进横店国家影视文化产业集聚区、浙江国家音乐产业基地萧山园区等产业集聚平台建设。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2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20个。积极发展夜游经济,鼓励文化和旅游场所在保证安全的基础上延长开放时间,县级以上博物馆、图书馆等夜间开放比例达到50%以上。建成10个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60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支持发展大运河、钱塘江、瓯江等游船夜游。
2.培育文旅产业新业态。积极运用“文旅+”模式,推进与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文旅+农业”,深入挖掘农耕文化,建设美丽田园,推进农文旅融合试点,实施乡村文旅运营升级计划。发展“文旅+工业”,建设100个工业旅游景点(示范基地),深化龙泉青瓷、绍兴黄酒、湖州湖笔等特色小镇建设,开发温州矾矿、菱湖丝厂等近代工业遗址,加快杭钢旧址文化公园等项目建设。发展“文旅+教育”,打造“跟着课本游浙江”品牌,实施中小学研学旅游计划,遴选科普教育、历史文化等省级营地10个以上,培育30条研学旅游精品线路。发展“文旅+商贸”,加强会议、展览与文旅产业联动发展,积极打造国际商务旅游目的地。发展“文旅+体育”,充分利用杭州亚运会带动效应,建设亚帆中心等50个运动休闲旅游示范基地,打造杭绍甬体育文化旅游带,加快建设冰雪旅游运动基地,建设国际知名的运动休闲目的地。
3.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引导有条件的文化企业进入旅游市场,推进文化和旅游企业战略性并购重组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鼓励旅行社深耕国内旅游市场,深入参与乡村旅游运营,拉长产业链。支持世界500强和中国500强企业进入浙江文化和旅游领域投资兴业。鼓励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联合经营、设立分支机构、股权收购等方式走出去。培育上市(挂牌)文化和旅游企业50家、全国知名综合性酒店集团10家、五星级品质旅行社60家,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和中国旅游集团20强企业数量保持全国前列。
4.促进时尚文化旅游发展。支持杭州、宁波、温州等城市发展国际时尚文化产业,围绕“景区+”“剧场+”“厂房+”“生活圈+”等模式,打造多主体、多类型、多层次共同繁荣的文旅融合“微场景”。实施“文艺星火赋美”工程,培育一批音乐小镇和品牌音乐节,让文艺遍布城市、融入乡村、美化全社会。鼓励打造多元国潮特色街区和品牌活动,支持老字号企业入驻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形成穿汉服、听民乐、赏国风舞、过传统节等风尚,推动国潮文旅产业发展。
(五)实施载体能级提升行动
1.打造高能级旅游吸引物。充分挖掘和整合浙江优势资源,大力培育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加快建设迭代重点旅游景区,提升一批特色文化旅游功能区,构建区域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新增长极,累计创成5A级旅游景区23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12个。实施山区26县龙头景区培育工程,争取每个县至少拥有1家达到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标准的核心产品。深入实施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做精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品质,为旅游产品注入文化内涵,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15个,创成全域旅游示范省。
2.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城市功能。擦亮浙江10座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强化城市格局、城市色彩、城市夜景、城市天际线的管理,着力保护城市文化根脉和历史发展年轮,打造具有辨识度的城市景观体系。以“逛古迹、游名城”为主题,推出一批活态化、体验式的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产品。加快杭州国家旅游枢纽城市、宁波国家旅游重点城市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以杭州桥西运河历史文化街区、杭州临平运河·塘栖古镇历史风情街、湖州衣裳街-小西街-状元街、柯桥安昌古镇历史街区、衢州水亭门历史街区等街区为培育重点,创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3.大力培育文旅融合名镇。有序发展小城镇旅游,打造一批符合诗画江南小镇韵味的“金字招牌”。深入推进百城千镇景区化示范工程,实施千年古城复兴计划,加快提升乌镇、西塘、南浔等古镇保护开发水平,积极推进艺创小镇、梦栖小镇、艺尚小镇等文旅特色小镇建设。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旅游乡镇,建成50个示范景区镇,使观光游、休闲游、体验游火起来。
4.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迭代推进万村景区化工程,打造300个金3A景区村,培育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20个,扩大安吉余村“世界最佳旅游乡村”影响力。提升民宿、农家乐发展质量,建成乡村民宿2.3万家、星级农家乐5000家。实施万户农家旅游致富计划、10万幢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围绕二十四节气等乡土文化,通过艺术、文博、非遗点亮乡村,开发“乡愁记忆”产品,打造浙江美丽乡村“诗意栖居”的生活图景。
(六)实施文旅消费品牌创建行动
1.提升浙江风味美食品牌。深化“浙江味道·百县千碗”工作,滚动推选1000道具有地域标识和文化内涵的浙江风味美食,培育1000家“浙江味道·百县千碗”美食体验店、30个美食街区(镇)。建立健全市、县(市、区)“浙江味道·百县千碗”菜品标准体系。加快“浙江味道·百县千碗”进景区、进饭店、进学校、进机关食堂、进高速服务区、进社区,推动广大饭店、宾馆成为重要传播平台。重点打造浙江农都美食小镇等标志性项目,大力弘扬美食文化,扩大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
2.打造浙江酒店民宿品牌。着力构建浙江酒店品牌矩阵,建成90家5星级酒店、180家特色文化主题酒店。培育1000家乡村风情等级民宿,其中国家等级民宿不少于10家。打造“浙韵千宿”品牌,引导民宿按“一个主题、一个主人、一个故事、一桌佳肴、一组活动、一打伴手礼、一种文化共鸣”的创意,提升品质和核心吸引力。探索“酒店+博物馆”“酒店+图书馆”“酒店+书店”等体验新模式。支持城市或近郊发展布局独特品味的风情民宿。引导民宿业态创新,根据不同客源对象、消费层次和功能类别开展差异化经营。
3.构建浙江文创礼物品牌。鼓励开发具有地方文化内涵、区域发展特色的旅游商品、非遗工艺品等文化创意产品,滚动推出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创伴手礼,打造浙江旅游购物特色品牌体系。引导文博单位依托馆藏资源,积极研发文创产品。支持各类文化创意工作室、非遗传承人、设计工坊等开展文创产品设计。发挥中国旅游商品研发中心优势,加强旅游商品研发设计创新和产品转化能力。拓展优秀文创产品销售渠道,与互联网头部平台合作,设立网上销售专区。
4.推出浙江文化演艺品牌。统筹发展驻场旅游演艺、流动性文艺演出、沉浸式现代游艺及非遗技艺展演,打造一批浙派代表性演艺(技艺)项目,其中推出100个经典复排剧目、100个新创剧目,培育50个优秀旅游演艺项目、200个非遗展演项目,形成10个省级旅游演艺集聚区。弘扬非遗技艺,建设11个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50个浙江省戏曲之乡,培育300个非遗体验点、200个传统工艺工作站(非遗工坊)、100家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100个非遗主题小镇和民俗文化村。
5.拓展浙江文旅市集品牌。稳步培育主题性文化雅集、旅游集市、文博市集等载体,形成一批融文化体验、旅游消费、商品展销等于一体,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文旅市集。着力提升杭州奇妙夜、温州青灯市集、夜鲁镇·周末集市等文旅市集品牌。利用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场馆以及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策划一批“小而美”、品牌化、可持续的文化雅集。支持各地利用自身文化和旅游独特元素,组织富有特色的文化展会等活动,积极开展文旅宣传推介,以活动促品牌、以品牌聚人气。
(七)实施国内外交流合作深化行动
1.加强国内交流合作。推进长三角文化和旅游一体化,做强长三角文旅市场推广联盟,打造享誉国际的江南水乡古镇旅游圈。加强跨省域协作,共建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环太湖生态文化旅游圈。针对长三角、华东等短线客源市场和珠三角、京津冀等长线客源市场,量身定做、精准推出专门营销活动,打造一批跨省域精品旅游线路。强化线上营销作用,加强与国内大型线上旅游运营商合作,建立浙江旅游品牌专区。指导旅行社建立合作联盟,联合开展旅游产品直销。
2.增进国际交流互鉴。实施浙江文化“出海计划”,推动影视、图书、动漫等优秀文化产品海外传播。实施浙江“金名片”海外推广工程,打造10组100项海外推广精品。充分发挥世界旅游联盟总部的平台作用。推进“一带一路”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加强索非亚中国文化中心建设。组织“诗画浙江与世界对话”系列活动,支持中非文化合作交流示范区、浙江(青田)华侨经济文化试验区建设,加快布局境外宣传营销渠道,探索建立5-10个境外旅游推广中心(点)。举办“亚洲之光”国际艺术节、“丝绸之路文化周”、世界乡村旅游大会、国际海岛旅游大会等国际性文化和旅游活动。全省对外文旅交流项目超250场,覆盖国家和地区超50个,建立国际人文交流基地约50个。
3.合力擦亮“诗画江南、活力浙江”省域品牌。整合全省文化和旅游宣传资源,统筹中央和地方媒体传播平台渠道,协同构建省、市、县三级推介体系,打造“省域品牌+地方”“省域品牌+产品”“省域品牌+业态”等立体矩阵,推出系列宣传“组合拳”。探索省域品牌授权、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产品免费使用,不断提高省域品牌影响力、市场使用率和公众认可度。
(八)实施环境设施优化行动
1.加快智慧文旅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重要杠杆,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流程再造、制度重塑。按照“数字文化”系统总体架构,加快构建“浙文旅”一体化集成系统,完善推广“品质文化惠享·浙里文化圈”“旅游通·游浙里”“浙里文物”等数字化应用。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和省级及以上旅游度假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60%以上A级旅游景区建成智慧景区,推广“10秒找空房”“20秒景点入园”“30秒酒店入住”、景区一卡通等智慧旅游便民服务场景。
2.完善交通设施配套。以全省交通强省交旅融合试点为抓手,聚焦“数字出游、旅游交通、配套设施、业态服务”,推进系列创新试点、精品线路和建设工程,建成智慧通达、功能完备、业态兴旺、服务卓越的交旅融合先行省,5A级旅游景区所在县(市、区)高铁站覆盖率达90%,力争实现5A级旅游景区一级公路通达率达100%,4A及以上旅游景区二级以上公路通达率90%,实现1000人以上海岛公园“一岛两码头”。
3.优化文旅市场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文旅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大对文化产品和旅游商品商标、专利的保护力度。深化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分类监管体系和应用体系建设,拓展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监管事项和监管对象全覆盖。强化文化旅游、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配合,加强对玻璃滑道、悬崖秋千、空中项目等新业态项目安全监管,建立安全监管权责体系,提升文化和旅游市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实施。建立省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协调推进机制,调动各方力量,统筹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全省“一盘棋”,强化跨区域协同配合,确保项目和举措落地见效。研究制定文化和旅游融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文旅融合发展监测系统。实施文化和旅游产业稳进提质赛马机制,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督查激励。推进文化和旅游统计改革创新。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实践经验做法,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营造齐抓共捉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创新驱动。顺应文旅消费和发展阶段的变化,推进经营模式和业态创新,建设一批未来景区、未来度假区、未来酒店等未来系列文旅融合产品。深化文艺院团改革,支持民营文艺院团规范发展,探索有利于造就叫好又叫座佳作的激励机制。推进国有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立有利于专业化运营的现代企业制度。创新文博场馆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活力,提升文旅融合运营能力。支持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资助、依法设立基金会等形式参与文物保护传承。
(三)强化政策支持。加大对文化和旅游领域的财政投入。修订文化和旅游项目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的条件和标准,对投资达到5亿元以上、年度投资达到项目总投资30%以上的文化和旅游重大项目,优先保障土地、资金要素。将重大文化和旅游项目优先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保障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土地供给,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依法依规发展文旅产业。丰富文化和旅游金融产品体系,推动发行文化和旅游类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和旅游企业通过上市、挂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直接融资。建立支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法治、标准、信用、政策等制度体系。
(四)强化人才支撑。推进全省高校文化和旅游类学科与专业建设。支持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提升办学层次和水平。引进一批文化和旅游高层次人才与紧缺人才。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团队建设,积极培育新时代文化和旅游“风云人物”。加强乡村旅游、智慧旅游、市场营销、创意策划、经营管理、新业态等领域的专业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全省讲解员大赛,建立特级、高级和金牌导游(讲解员)激励机制,推动讲好浙江文旅故事,更充分展现“诗画江南、活力浙江”的风采。
(原题:《全省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动员部署会:加快打造文旅深度融合“浙江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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