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大同古城文旅业态发展扶持奖励办法(试行)》。
《办法》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鼓励艺术家以及各类艺术机构参与艺术馆建设,对于符合条件的,大同市政府为其免费提供古城国有四合院作为展陈场馆、艺术场馆;对有意入驻古城建设大中型博物馆、艺术馆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综合扶持,最高扶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对于艺术馆举办、承办行业领域重量级展览、展演、社会教育等活动且每年不少于4次的,根据活动形式规模及支出情况,按合理支出费用的80%给予奖励,全年最高奖励不超过80万元。
《办法》明确,对于积极参与古城文旅业态发展,赋能古城文旅产业转型升级,并产生重大影响的艺术主题酒吧、特色餐饮、旅游民宿、非遗工美展示、演艺剧场实施分档奖励。
在古城内投资新建并投入运营的高端品牌酒店,从投资建设、品牌引进、经营贡献、贷款贴息、星级评定等5个方面给予综合扶持,最高扶持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投资新建且投入运营的高端酒店,经全国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评定获得五星级饭店资格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办法》还明确,为大同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作出卓越贡献,积极参与古城文旅业态发展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享受本扶持奖励办法。《办法》自2023年1月12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原题:《山西大同出台古城文旅业态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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