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河南博物院历时3年编制完成的河南省地方标准《博物馆档案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正式实施。《规范》的发布实施,填补了博物馆档案管理的制度空白。
河南博物院以科学性、可行性为基本原则,结合博物馆档案管理实际走访调研多家省内外博物馆,吸收业内其他博物馆的工作经验与先进做法,编制完成了《规范》。
《规范》共12章,包括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则、工作机构和人员、基础设施、档案分类、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档案形成与收集、整理与归档、保管与保护、鉴定与销毁、利用与开发。附资料性附录3个,梳理了7大类23小类的档案材料,为博物馆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规范》引用36个现行标准及规章制度,充分考虑标准的兼容性,参考了多项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对档案管理已有明确规定的严格按照标准执行。
据了解,2003年以来,国家文物局牵头制定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工作规范(试行)》和《文物藏品档案规范》等行业标准,但这些标准仅涵盖了博物馆业务工作的一小部分,博物馆专业档案管理缺少相关标准依据。
此次《规范》的发布实施,填补了博物馆档案管理的制度空白,实现了博物馆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对各级博物馆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原题:《【行走河南·读懂中国】河南博物院编制完成《博物馆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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