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体育总局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拟认定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等47家单位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体育总局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拟认定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等47家单位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公示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体经字﹝2021﹞195号),在各省(区、市)体育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推荐申报基础上,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组织专家评审和现场评估,并对2017年公布的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单位组织验收后,拟将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等47家单位认定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体育总局经济司、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11月18日—11月24日
传 真:010—87182133
邮 箱:chunlei0130@126.com
体育总局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11月16日
(原题:《体育总局办公厅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拟认定北京奥林匹克公园等47家单位为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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