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贵州省推进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实施方案》。
该《方案》旨在发挥我省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均居全国第一的优势,到2025年,在全省中国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创建省级以上乡村旅游重点村200个,在中国传统村落新增标准级以上民宿、客栈、农家乐200家以上,打造50个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以此助推旅游产业化和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做好规划布局,推动差异化发展。对中国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非遗技艺、文物保护单位、乡村旅游发展等情况进行调研摸底,找准发展定位,着力发展一批休闲度假型、健康养生型、民宿体验型、文化艺术型、非遗技艺型、景区依托型等特色文旅乡村。把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融合发展纳入各级“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或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村镇规划、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规划、休闲农业发展规划等有效衔接,支持中国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集中区域集中连片保护发展。
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文化内涵。支持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完善提升游客服务点(中心)、生态停车场、旅游厕所、特色游览步道、标识标牌、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等基础设施,鼓励配套建设风景道、骑行道等道路。利用现有传统建筑、闲置房屋等,建设一批集“学教、礼仪、展示、娱乐、休闲、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村史馆、博物馆、非遗馆、乡贤馆、名人馆等文化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农业土地、农业生物、乡村聚落、乡村人文活动、民俗文化、农业设施、农业劳作、现代科技等景观布局。
丰富旅游业态,增强人文内涵。坚持农文旅商融合发展,依托传统建筑、民族文化、非遗技艺、田园风光、农业园区、民族医药、温泉等特色资源,发展农事体验、文化体验、乡村演艺、健康养生、避暑度假等旅游业态,打造一批有生产、有生活、有生气、有生意的乡村旅游重点村。支持利用闲置房屋、老旧房屋、荒山荒坡荒滩等,打造一批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听得见历史回声、内部设施现代化的等级民宿和客栈。依托民族特色餐饮、有机生态农业、药食同源产品,围绕绿色、健康、养生、安全,打造一批高等级农家乐。依托贵州多样化的自然地理环境,发展一批以悬崖、峡谷、洞穴、森林、花海、田园、湖畔等为主题的特色民宿、客栈和农家乐。利用乡村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传统建筑、农业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打造一批富有现代艺术气息和娱乐体验功能的文化娱乐活动。实施乡村旅游艺术提升计划,打造一批“小而精”“小而美”“小而特”的优秀旅游演出节目。依托银饰、蜡染、刺绣、纺织、编制、制陶、造纸、农民画、木贴画、漆器等为代表的传统民族民间工艺,打造一批内涵丰富、现代时尚并兼具实用性、深受市场和游客欢迎的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
加强服务保障,提升发展质量。鼓励村民和游客利用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直播乡村生活和文化娱乐活动,扩大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支持鼓励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入驻“一码游贵州”平台。加强招商引资引智,招引一批优强企业,打造一批融合发展精品工程项目。探索引进乡村旅游职业经理人或团队等方式,委托经理人或团队整体运营,提升运营效果和水平。加强对本地乡村旅游企业的支持和培育力度,推动本土企业做优做强。加强引导和教育培训,在村落、村寨培养一批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致富能人,分类别、分层次对管理和服务人员开展行政指导、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培训,培育一批懂经营、会管理的人才。通过举办乡村创客大赛等活动,鼓励引导大学生、文化艺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青年创业团队等各类“创客”投身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发展。
此外,根据《方案》要求,省、市、县三级发展改革、文化旅游、民族宗教、住建部门将建立常态化“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工作机制”。把中国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纳入金融资金支持乡村旅游重点村范围。
据悉,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依托中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市(州)和市级以上传统村落集中连片利用示范集聚区深度融合发展项目,打造20个以上“贵银”“苗绣”“黔菜”等特色旅游示范村;选择50个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和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深度融合发展示范点,在项目、资金安排上进行集中支持,加强建设指导,形成贵州省乡村旅游精品项目。(原题:《贵州省全面推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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