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示第二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的公告》,伊犁州伊宁市巴彦岱镇苏勒阿勒玛塔村、和田地区和田县罕艾日克镇阿亚格墩村等44个村你入选第二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公告全文如下。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示第二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的公告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1〕105号)文件要求,在各地遴选推荐的基础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开展了第二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建设工作,确定了拟入选的伊犁州伊宁市巴彦岱镇苏勒阿勒玛塔村、和田地区和田县罕艾日克镇阿亚格墩村等44个村列入第二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991-8839129
电子邮箱:xjwltzyc@126.com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附件:拟入选第二批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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