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国有股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完成的公告》,公告提到,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岭南集团1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广东省财政厅以充实社保基金,并委托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专户管理。
2021年8月1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岭南集团《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完成的函》,来函表示广州市国资委已将持有岭南集团10%的股权划转至广东省财政厅,岭南集团已办理完成相应的国有产权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前,岭南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100%股权;岭南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02,382,302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301,686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106,240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60.99%。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岭南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持有岭南集团90%股权,广东省财政厅持有岭南集团10%股权;岭南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02,382,302股,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100,301,686股,通过控股子公司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6,106,240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60.99%。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岭南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划转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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