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关于拟认定“安徽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的公示》,旨在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1号)和《安徽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20﹞7号)精神,推动气象旅游融合发展。公示全文如下。
关于拟认定“安徽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府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旅游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9﹞41号)和《安徽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20﹞7号)精神,推动气象旅游融合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与省气象局联合开展“安徽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创建认定工作。经各单位自愿申报、各市初评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检查和综合评议,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气象局拟认定黄山风景区等10家单位为“安徽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文化和旅游厅或省气象局联系。
电 话:0551-63608347(省文化和旅游厅)
0551-62290385(省气象局)
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
安徽省气象局
2021年7月7日
附件:拟认定“安徽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名单(共10家)
1.黄山风景区
2.岳西县石关乡
3.黄山市黄山区翡翠谷景区
4.霍山县太阳乡
5.石台县牯牛降景区
6.休宁县齐云山风景区
7.广德市笄山竹海景区
8.滁州市琅琊山风景区
9.芜湖市繁昌区马仁奇峰景区
10.含山县褒禅山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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