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博物馆、非遗、红色旅游、演出,日益成为文旅融合的四大前沿阵地,也成为融合大餐的四道招牌菜。不论其中得失,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与其他三个领域相比,演出行业的市场化水平要求更高,是检验文旅融合成色的“试金石”。
演出活动大致上包括旅游演艺、音乐节、演唱会、曲艺、戏剧、杂技、舞蹈等等,是一个非常丰富的文化存在。仅就剧目类型而言,就有话剧、音乐剧、歌剧、儿童剧等等。
有两组数据比较有分析价值。一个是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2020年文化和旅游发展统计公报。该公报显示,2020全年全国艺术表演团体共演出225.61万场,比上年下降24.0%;国内观众8.93亿人次,下降27.4%;演出收入86.63亿元,下降31.7%。2020年末,全国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7581个,比上年末减少214个;从业人员43.69万人,增加2.44万人。
另一个是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2021“五一”假期演出统计。该统计显示,2021“五一”假期,全国演出场次约1.4万场;演出票房收入8.6亿元,按可比口径恢复至2019年同期的73%;观演人次超过600万,其中,旅游演艺观演人次占40%以上,音乐节、演唱会观演人次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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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以及行业发展的中长期,全国的演出活动将走向何方?结合宏观走势、微观现象、政策导向、市场风向,值得做一些推演。
首先,在线化可能会是一个探索方向。
疫情早期,演出活动的在线化动能被极大地激发出来,“线下关门、线上开花”被文旅部门树立为一条重要的抗疫经验。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关于推动数字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就特别指出,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引领全球演艺产业发展变革方向。同时,建设“互联网+演艺”平台,加强演艺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支持演艺机构举办线上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舞台艺术演播知名品牌。此外,推动文艺院团、演出经纪机构、演出经营场所数字化转型,促进戏曲、曲艺、民乐等传统艺术线上发展。
说得很深入,也很具体,说明政策端是有足够认知和推动热情。“在线化”应该值得演出行业在十四五期间进行积极探索。
当然,在线演出市场的可持续发展,与消费者观看习惯、付费习惯的培养以及在线版权制度、在线付费制度的建立等,都密不可分。
其次,精品化可能会是一个着力方向。
高质量发展的价值导向下,演出的精品化是应有之义。头部演出企业在这个发展周期会有更大优势,就看疫情之下谁能坚挺到最后,并及早进行谋划布局。
当前,多个演出门类都逐渐形成了相关头部企业。比如旅游演艺方面,形成了黄巧灵的千古情系列、张艺谋的印象系列、王潮歌的又见系列只有系列、梅帅元的山水盛典系列;音乐节方面,迷笛、草莓、摩登天空走在了前列……
当然,精品化并不应都理解成阳春白雪式的,也要符合下里巴人的审美特点、欣赏兴趣点。比如,北上广、江浙沪等地区对于交响乐、音乐剧、芭蕾舞等较高需求,而有些地区对于小调、大秧歌、二人转、杂耍、双簧等更感兴趣。这都需要因地制宜地去提升,实施各个门类的精品化发展。
基于对莫名责难的恐惧,需要再次表态,“阳春白雪”“下里巴人”并没有高低之分、只是特点不同。革命领袖当年就说过——“任何一种东西,必须能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才是好的东西。就算你的是‘阳春白雪’吧,这暂时既然是少数人享用的东西,群众还是在那里唱‘下里巴人’,那末,你不去提高它,只顾骂人,那就怎样骂也是空的。现在是‘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统一的问题,是提高和普及统一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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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文旅融合可能会是一个推动方向。
文旅融合“宜融则融、能融尽融”的总思路,非常契合演出行业的发展态势。
如前文所言,演出日益成为文旅融合的四大前沿阵地之一,只是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十四五期间再讲文旅融合好故事,演出活动会是一个大风口。
接下来,积极推动演出行业与景区、酒店、重点旅游目的地等进行内涵式融合发展,可能是一个大势。而推动一些文旅演艺项目成为价值标杆、文旅融合典范也应该是形势所需。
最后,管理精细化可能会是一个监管方向。
未来,演出行业可能要与粗放式管理告别。推进演出活动的全流程管理、精细化管理,可能会成为一个趋势。比如加强票务信息的管理、演出数据的统计、演出审批环节合理化、行业发展趋势预判和指导,等等。这在2020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的《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中得到鲜明体现。
事实上,经历疫情的考验和锻炼,文旅管理部门对于演出市场管理认知也在深化。2020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就印发《剧院等演出场所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组织演出企业开始复工复产,随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演出场所的防控措施,一步步将上座率由不超过30%、调整至50%、再到75%、最后不再做统一限制由各地党委政府决定。
管理内容、手段越具体,说明越进入到行业内核,当然期待发挥更多的正向作用。这些管理“新认知”未来是否会顺势带入行业主要管理法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修订中,是值得观察的。而《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修订的可能性,基本就像《旅行社条例》、《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等修订可能性一样大,大概都会结合疫情之后新趋势、文旅融合新特点进行再审视、再完善。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主旋律问题,甚至也包括旅游演艺、摇滚音乐节等演出形态的价值观尺度问题,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意识形态,就不过多展开了。宏观政策扶持主旋律演出的力度明显加强,如果演出自身还能得到市场认可和欢迎,政策端更会乐见其成。当然,类似电影行业的电影审查委员会,结合宏观形势,演出活动以后也是否会建立内容把关、审核的专业队伍和制度,等等,不再细化讨论。(原题《演出市场风起云涌:是文旅融合的“凉拌菜”还是“招牌菜”?》周易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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