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精神,5月14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30个部门和单位在京组织召开消费帮扶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暨部际沟通协调机制第一次会议,对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郭兰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指导意见》有关考虑和2021年国家层面重点推进消费帮扶工作事项,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工商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对本系统、本行业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北京市、湖北省、甘肃省消费帮扶牵头部门负责同志就本地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与中央精神对标对表。要站在推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全局来谋划推进工作,通过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助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消费帮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继续激励脱贫群众发展产业、依靠辛勤劳动实现增收致富。
会议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新时期消费帮扶工作的新内涵。要推进消费帮扶提档升级,实现社会动员、支持手段、帮扶渠道、带动效果多层次、多样化;要更加聚焦脱贫地区的区域性主导产业,加强对相关产品和服务销售、流通、生产等环节的帮扶,有针对性地支持脱贫地区特色农牧业、文化旅游产业做大做强;要深化拓展消费帮扶“帮销、促产、疏浚、解困”的政策功能,继续调动政府、市场和社会力量扩大消费,支持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优化结构、提质增效,解决脱贫地区产品上行外销的痛点难点堵点,及时化解脱贫地区农产品滞销问题。
会议指出,在开展消费帮扶工作中,要把握好“帮”与“扶”的关系,持续关注脱贫地区农产品卖难问题,积极推进各类产销对接,同时更加注重改变脱贫群众的生产方式,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内生发展动力;要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继续发挥好政府引领作用,强化市场机制的主体作用,促进生产端和消费端良性互动,推动脱贫地区农产品和文化旅游景点融入市场、参与竞争;要把握好扩大规模与注重质量的关系,重点关注“三区三州”等原深度贫困地区,精准对接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发展需要,切实提高消费帮扶的质量和效果。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合力,充分发挥部际沟通协调机制作用,定期碰头沟通,共同研究、协调解决消费帮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务实抓好消费帮扶各项工作,切实推动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要狠抓责任落实,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切合本地区实际的贯彻落实文件,细化实化配套政策举措,建立定期调度和信息报送制度;要注重激励约束,采取多种方式表扬激励在消费帮扶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同时进一步规范参与消费帮扶的市场主体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消费帮扶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
31个省(区、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联系消费帮扶工作的副秘书长受邀在分会场出席会议,省级发展改革委、农办、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网信办、军区政治工作局,省级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国资、市场监管、广电、粮食和储备、邮政管理、乡村振兴(扶贫)、供销部门,人民银行有关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省级总工会、团委、妇联、工商联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经司、高技术司、社会司、经贸司、人事司、机关党委、机关服务中心、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等有关司局和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原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推进“十四五”时期消费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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