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的公示》,经评审,拟确定30个申报项目为2021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公示全文如下。
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关于2021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21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港澳台发〔2020〕161号),经评审,拟确定30个申报项目为2021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
现将评审出的重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期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反映,并提供必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59881583
传真:010-59881582
电子邮箱:hk-macao@chinaculture.org
特此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港澳台办
2021年3月12日
附件:2021年度内地与港澳文化和旅游交流重点项目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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