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银行间债券市场,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发布公告,2021年2月10日,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省高院”)送达的(2021)琼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琼破13号《决定书》。根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海南省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本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开展各项重整工作。
按照海南省高院作出(2021) 琼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及(2021) 琼破13号《决定书》,海南省高院认为,公司资金严重不足、财产变现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受理条件。依照《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本公司债权人应于2021年3月3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9:00 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 court. gov. cn)采取网络方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云南祥鹏航空表示,公司将积极开展破产重整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解决流动性问题,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化解债务风险,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公司后续将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发行和存续期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履行披露义务,以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由于重整程序需持续一段时间,公司能否重整成功存在不确定性,且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新闻纵深
昆明飞安申请对云南祥鹏航空进行重整
今年1月29日,海航集团正式发布破产重整后,旗下控股上市公司陆续发布相关公告。1月30日,海航控股(600221)发布公告称,主要子公司被申请重整,其中,债权人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海特高新控股(002023)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祥鹏航空)进行重整。
天眼查APP显示,云南祥鹏航空成立于2004年6月,注册地在2006年2月26日开航运营,目前股东有3个,即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0.19%,云南鹏夏元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49%,云南省交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3.32%,控股股东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祥鹏航空与股东海航控股、海航集团及下属企业业务往来密切,关联交易频繁,海航系的流动性及债务风险对公司日常运营、融资、资金使用及债务偿还等方面产生较大影响。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公司账面货币资金3.88亿元存放于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应收关联方款项7.22亿元,预付关联方款项6.01亿元,应付关联方款项8.51亿元。截至2019年末,祥鹏航空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76.83亿元,其中质押担保金额24.52亿元,抵押担保金额52.31亿元。
在经营方面,2019年,公司资产总额168.11亿元,总负债82.7亿元,营收76.17亿元,利润总额-1.34亿元。2020年1-9月,公司资产总额153.3亿元,总负债80.2亿元,营收28.6亿元,利润总额-11.9亿元。新冠疫情对航空客货运输需求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公司经营亏损,盈利能力大幅下滑。业内人士指出,破产重整引入新的投资人,有望使云南祥鹏航空,重换新生。(原题《海航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被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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