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市文旅局四部门正式印发《关于规范管理短租住房的通知》。通知指出:“短租住房经营者应在住宿人员入住前,当面核对住宿人员身份证件信息,即时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登记信息内容包括:住宿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类别、身份证件号码、居住时间、有效联系方式等”。
为落实上述规定,北京市公安局要求:通过规定的信息系统申报登记信息,即短租住房经营者须通过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自主申报→日租短租信息即时申报,申报经营者本人、短租住房和住宿人员的身份信息,做到“人来即时申报、人走即点离开”。特别强调,经营者必须当面核对住宿人员的身份证件信息,严禁双方互不见面。不按规定申报即时信息的,公安机关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予以处罚,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原题《速速收藏!一图看懂日租短租信息即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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