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航线运输价格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0年12月1日起,放开3家以上(含3家)航空运输企业参与经营的国内航线的旅客运输价格(以下简称国内运价)。改革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国内航线将大幅增加,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将进一步得到强化。
《通知》要求,航空运输企业要合理确定调整范围、频次和幅度,确保航空运输市场平稳运行。航空运输企业和销售代理企业要严格遵守《价格法》《民用航空法》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布实际执行的各种运价种类、水平和适用条件。同时,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国内运价的监督,将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据《民航行业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实施惩戒。
此次深化民航国内运价市场化改革、扩大市场调节价航线范围,是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扩大国内航空运输市场需求,不断满足旅客多样化航空运输需要,加快行业复苏的重要举措。
据悉,自2004年以来,民航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民航国内运价改革,同步加强国内运价监管,不断优化市场环境。特别是自2013年以来,民航国内运价市场化改革步伐不断加快,国内运价改革成效明显,市场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国内运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原题《民航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进一步深化民航国内运价市场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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