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统计数据显示,7月1日至10月31日,海南离岛免税新政实施四个月海口海关共监管离岛免税销售金额120.1亿元,同比(下同)增长214.1%;购物人次178.3万人次,增长58.8%;购物件数1286.9万件,增长139.7%。
7月1日起,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提高至10万元,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离岛免税商品种类由38类增至45类。
化妆品销售量、值均居首位。销售金额前三大商品分别为化妆品、手表、首饰,销售金额分别为58.2亿元、14.7亿元、15.4亿元,分别增长164.5%、353.8%和404.7%,前三大商品销售金额合计占同期离岛免税销售总额的72.8%。销售数量前三大商品分别为化妆品、香水和首饰,销售数量分别为1078万件、61.4万件、21.1万件,分别增长144.6%、205.3%、116.2%。
为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守法便利、规范有序的良好法治环境,海口海关持续加强正面监管,加大打击违规力度。加强视频监控和店面巡查力度,在主要离岛通道实施全程跟随式监管,设立便衣巡察暗访岗,在海港等高风险离岛口岸上线人脸识别“防回潜”系统,对“回流”旅客精确甄别并快速处置。截至10月31日,海口海关已对701名拟将免税品带出隔离区的旅客实施拦截劝阻、宣讲海关监管规定,并监督其携带免税品离岛;对228名违规旅客实施3年不得免税购物资格罚,有效维护国内市场经济秩序平稳有序,切实保障离岛免税政策改革红利惠及于民。
此外,海口海关会同地方政府全力推进落实有关对违反离岛免税政策规定人员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确保海南离岛免税政策红利充分释放。目前,海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工作办公室已印发方案,对利用旅客离岛免税购物额度套购、倒卖离岛免税品以及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代购等形式为他人非法销售牟利提供协助等7种行为的惩戒作出规定。
海关提示,海南离岛旅客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品时,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离岛信息的,海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同时,3年内不得享受离岛免税购物政策,并依照有关规定纳入相关信用记录。(原题《海南离岛免税4个月销售120.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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