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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放宽国内航线航班准入政策

来源:中国民航网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民航局在充分征求行业内外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日下发《关于2020/21年冬春航季国内航线航班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0〕2037号),调整放宽了部分国内航线航班准入政策。

中国民用航空局于9月1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运输司巡视员靳军号介绍了部分国内航线航班准入政策的调整情况。

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要求,民航局在充分征求行业内外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日下发《关于2020/21年冬春航季国内航线航班评审相关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20〕2037号),调整放宽了部分国内航线航班准入政策。

2018年11月,民航局出台了《中国民航国内航线航班评审规则》(民航规〔2018〕1号,以下简称《评审规则》)。施行近两年来,《评审规则》对规范航线经营许可审批、提升枢纽集散功能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今年疫情以来国内航空运输发展环境的变化和民航“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需要进一步激发国内市场活力,调整和优化国内航线航班管理政策,在民航领域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新发展格局。经研究决定,民航局对国内航线航班管理政策进行了合理调整,主要有两方面措施:

一是放开核准航段每周最大航班量限制: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和繁忙机场保障能力,国内航线分为核准航线和登记航线。其中核准航线是指涉及北京、上海、广州机场之间及其连接部分国内繁忙机场的客运航线,目前共49条。为了优化资源配置、维护良好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评审规则》对核准航线的准入设置了一些考核条件,以更好实施宏观引导;同时设置了每条核准航线每周可执行的最大航班量,航空公司可对尚未使用的剩余航班量提出申请。疫情以来国内航空运输市场受到较大影响,为了更好地发挥航空运输企业的积极性、自主性,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本次调整放开了核准航段每周最大航班量限制,航空公司在符合航空安全、通达性和运行品质要求的基础上,可以灵活自主的安排航线航班。放宽准入的同时,兼顾到引导航空公司适度竞争以及大兴机场转场运营需求,明确了“2020/21年冬春航季期间,涉及上海、广州的核准航段每次评审时可申请不超过14班/周,涉及北京的核准航段每次可申请不超过28班/周,其中首都机场每次可申请不超过14班/周。”

二是放宽涉及“北上广”三大机场支线航线准入限制。为提升枢纽机场集散功能,《评审规则》要求,航空公司申请涉及北上广直达年旅客吞吐量200万以下机场航线,需满足“在北上广其中一点通航点数达到15个”的附加条件。为支持航空公司开拓潜在市场和完善枢纽网络,促进中小机场的市场恢复,相关政策调整为:“航空公司申请涉及北上广直达年吞吐量100万以下机场的特殊登记航线航班,需符合‘以该航线涉及的北上广机场为主基地或在该航线涉及的北上广机场通航点数达到15个’的准入条件”。调整后,2019年旅客吞吐量在100万-200万间的32个机场至北上广航线,将不受通航点数量的准入门槛限制。

从前面通报的政策调整内容可以看到,本次调整是疫情以来实际运营和监管工作实际的需要,有助于国内航空运输市场的恢复,有助于在民航领域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新发展格局,有助于加快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等要求,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更好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激发航空公司内生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国家战略和行业发展需要,结合航线航班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不断梳理总结,继续简政放权,为国内航空运输市场发展提供更加科学有效的宏观引导和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针对航空公司在运行安全、旅客服务、航班正常等方面加强监管,积极推进国内航空运输市场高质量发展。(原题《民航局:放宽国内航线航班准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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