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移民管理局8月1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逐步恢复内地与澳门人员正常往来的部署要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分区域分步骤恢复办理内地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含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签注,下同)。现公告如下:
一、自8月12日起,广东省珠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恢复办理珠海市居民(含居住证持有人,下同)赴澳门旅游签注;如无特殊情况,8月26日起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恢复办理广东省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在内地与澳门疫情形势继续总体向好的前提下,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于9月23日起恢复办理内地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
二、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暂不受理居住在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以及申请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赴澳门出入境证件及签注申请。
三、为有序做好赴澳门旅游签注办理工作,请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向公安机关出入境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并密切关注澳门疫情形势和我局有关公告,合理安排出行计划。
此前,家移民管理局8月10日公告,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恢复内地与澳门人员正常往来工作,自8月12日零时起,除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者,以及14天内有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者外,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不再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通告明确,入境人员须持有效出入境证件;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须配合内地口岸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和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未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者包含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码”的入境人员,仍须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措施。
所有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须承诺入境内地前14天内无外国或其他境外地区旅居史;配合、服从内地各级政府及部门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遵守内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从澳门进入内地人员入境时必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向海关如实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入境后如出现发热、咳嗽、疲倦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及时到定点医院排查治疗,并向当地社区等有关部门报告。(原题《内地居民赴澳门旅游签注将逐步恢复办理,珠海12日起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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