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当日,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华友与欢乐谷文化旅游及合伙企业订立权益转让协议,据此,深圳华友已同意转让于合伙企业的1%股权予欢乐谷文化旅游(相当于深圳华友根据有限合伙协议额的出资人民币300万元),代价约为人民币300万元。
转让事项完成后,深圳华友将拥有合伙企业43%股权,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29亿元。欢乐谷文化旅游将拥有合伙企业1%股权,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万元。
公告披露,于2020年4月30日,合伙企业的账面价值为约人民币3亿元,与独立及合资格中国估值师出具的估值报告中所述的合伙企业于2020年4月30日的评估价值相同。由于代价与合伙企业的1%股权于2020年4月30日的账面价值相同(即人民币300万元),故此集团预期于转让事项完成后将不会自转让事项录得任何净收益或净亏损。
华侨城亚洲表示,董事会拟将转让事项的所得款项用于营运资金。欢乐谷文化旅游作为中国领先的主题公园建设、运营和管理公司之一,接纳欢乐谷文化旅游作为合伙人能够为合伙企业拓宽文化旅游业的投资目标来源渠道,并有助于合伙企业在相关行业作出投资决策。(原题《华侨城亚洲拟300万转让合伙企业1%股权予欢乐谷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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